北京首例因共享单车停放问题引发的诉讼案前天下午开庭。朝阳区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单车随意停放造成的管理费用100元,而摩拜公司不同意支付。
该物业公司称,公司从去年8月10日开始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停车场的管理。“随着摩拜单车的推广,尤其是近几个月小区内单车使用量陡然大增,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停放,让小区内环境面目全非。每天物业管理人员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物业公司多次向摩拜公司反映,却均无果。”该物业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引导使用者集中有序停放,同时每天巡查,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
就此物业公司认为,摩拜公司对使用者的使用行为缺乏提示和监管,导致乱停放现象肆意发生,摩拜公司应承担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故要求摩拜公司支付公司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虽然只是100元,但摩拜公司当庭拒付,称该物业公司并非提起无因管理之诉的适格原告。物业公司收取了50万元服务报酬,与案外人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就包括“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摩拜公司已采取了积极措施治理共享单车的违停问题。”摩拜公司运维人员付先生出庭作证称,今年5月23日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约有200辆左右摩拜单车被该物业公司用铁链锁在地下停车库,无法正常使用。第二天上午,他找到物业停车管理处负责人,协调该区域存在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但对方以摩拜向物业支付高额费用作为放车的条件。因双方未谈妥,他随后报警,在民警指令下,扣留的摩拜单车才被放出。
经法官询问,物业公司表示同意调解,方案为只要摩拜公司支付100元,物业公司就撤回起诉。摩拜公司则表示可以改进管理措施,但仍然不同意支付100元的方案。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