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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儿童骑共享单车 需层层把关

游客 2017-08-04 16:48:32    201075 次浏览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运营企业“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但仅凭上述针对运营企业的“指导意见”,并不足以有效避免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原因同样是显而易见。即便是相关运营企业严格遵照要求,在注册、开锁等相关环节尽到了相应的把关、警示告知责任,在现实环境下,事实上仍然并不可能真正彻底杜绝“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情况的发生,比如以家长名义,以及一些“熊孩子”以偷盗破坏方式使用共享单车。

因此,要想最大程度地有效避免“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现象的发生,其他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也必须在这个问题上层层把关、充分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如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的看护责任、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层层设卡,以便尽可能地减少、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一句话我们无疑早已耳熟能详。但这种“共同责任”,显然不能只是抽象笼统,甚至停留在理论口号上,而必须是处罚具体明确、可操作可施行的,尤其是落实到“禁止未满12岁儿童使用共享单车”这样的具体问题上,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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