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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共享单车押金“打水漂”

游客 2017-02-22 15:27:12    200998 次浏览

法制晚报——社会观察

共享单车方兴未艾,带给我们极大的便利。此前,我们骑自家的单车出门,还会担心一不留神把车给丢了,如今可不用操这份儿心了。更棒的是,你可以骑车到地铁站,坐地铁到单位附近,然后再骑个车到单位门口。自己家的车又不能上地铁、上公交,哪来得这份便捷?

正因为共享单车的方便、省心,所以尽管摩拜单车要收取299元的押金,活跃用户量还是达到了300多万人。毕竟,押金是可以退还的,而且商家购置单车、运营维护都需要资金。再加上共享单车损毁、丢失一类的报道时不时见诸报端,所以大家对于押金有点贵之类的问题,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央视也对此提出了疑问:以摩拜为例,每月活跃用户的押金总额超过9亿元,这一大笔资金去哪了?为何押金充进去容易退的时候却不能实时到账?此外,为何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押金各不相同?还有专家认为,单车平台收取押金的规则属于格式条款,如果收取金额过高,或退还日期过长,与平台对消费者应履行的义务不相匹配,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虽然央视提出的一些问题的确有必要加以规范,但是对于产生时间不长、消费者很欢迎的共享单车,却不宜过多苛责。比如说,提交退款申请后要等待1到7个工作日,申请退还押金期间,不能使用该公司共享单车,这样的条款其实并不算过分。

运营者处理数据、避免系统出错都需要时间,等待1到7个工作日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等足7天,而只是一个最长时效的承诺。申请退还押金期间不能用车,则能够避免扫码解锁成功后,退款又忽然到账的情况。

共享单车并不是垄断行业,如果消费者觉得这家公司押金过高、退押金太慢则完全可以换另一家,或者骑着自家的单车出门。所以就目前的状况而言,也还谈不上“霸王条款”。不同企业收取的押金不同,其实并不仅仅和购置单车本身的成本关联,也和单车投放数量、服务质量相关。对此,我们只能期待着加入这一行业的企业再多一些,形成充分的市场竞争,让我们有更多的选择。

出租共享单车,每小时只挣一元甚至5角,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运营者不可能指着这份钱吃饭。所以,把巨额押金当成无息贷款玩投资、搞经营,商家会动这个脑筋也是可以预料到的事。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有风险,万一押金拿去投资的时候全都没押中,最后亏了老本儿,那么消费者退押金时会不会只能看到“要钱没有,要破车有几辆”的情况?

为了避免这样的困局,相关部门倒是的确应该立个规矩,对共享单车拿去投资的比例给予规定,把大头儿“压住”。现在正规的投资理财产品都要分等级,对于共享单车运营者的投资,也不妨按比例监管。例如,可以规定押金六成以上只能进行R1、R2级别,也就是谨慎、稳健型的投资,而要进行激进型、风险极大的R5级投资,则只能拿出百分之一二十。

与此同时,据报道近期市场上还出现了不要押金的共享单车——只要用户的芝麻信用达到一定分数,即可直接扫码租车。所以,我们也期待随着公民征信体系的完善和大家文明程度的提高,类似的共享单车能够越来越多。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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