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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作为主体能源未来可期:不再被动等待和防守

游客 2016-12-26 15:38:23    201095 次浏览
光伏发电作为主体能源未来可期:不再被动等待和防守

从12月15日晚开始的雾霾红色预警,无论让人多么懊恼,第二天还是不可避免地成了现实。站在北京的高楼向东南望去,只见那灰黄色大军从天际边奔涌而来,石家庄、保定、大兴、望京逐地沦陷。

我们能做的,不只是被动等待和防守。就在12月16日当天,《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给出消灭雾霾的方案,即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在未来五年新增投资2.5万亿,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9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作为其中备受关注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目标分别是2.1亿千瓦以上和1.1亿千瓦以上,这一目标与以往相比似乎略显保守。但众多业内人士认为,风光十年,产业已走过政策驱动与行业调整期,装机量从爆发式增长进入平稳增长,降成本、降补贴、重质量、重消纳成为核心发展思路,分布式结构性高增长可期。

事实上,这一趋势今年就已开始显现。国家发改委2015年12月22日公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度电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光伏发电标杆电价2016年一类、二类资源区度电分别降低0.1元、0.07元,三类资源区降低0.02元。2016年以前备案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如果未能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发电,将执行新的电价标准。

随着政策的变化,光伏行业呈现出先热后冷的趋势,上半年新增装机规模超过20GW,相当于去年同期(新增7.73GW)近3倍。但是进入下半年抢装后遗症显现,光伏需求下滑80%左右,组件价格不断下降,而“领跑者计划”招标中的低价竞争,虽然业内争议颇多,但不管是恶性竞争还是市场合理行为,其结果无疑都加快了这一势头。

所谓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启动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旨在通过市场化竞争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今年共有8个基地规模被提升至5.5GW,占比超过全国年度光伏装机总指标的1/3。山西阳泉领跑者竞标中,协鑫报出了0.61元/kwh的低价。随后,包头领跑者竞标中,这一纪录被华电和青岛昌盛以0.52元/kwh的价格打破,而乌海项目英利能源以0.45元/kwh宣告中国的光伏电站价格正式进入“4”时代。

“竞价结果更让我们看到了光伏产业的希望,证明了光伏发电作为未来主体能源的可能性。光伏发电是过去五年发电成本降低最快的新能源发电技术,从‘十二五’初期至今,硬件成本下降了约70%。”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指出,“十三五”时期,光伏行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配置资源,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和技术水平的上升,2020 年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在此思路下,光伏电价逐年下降已成定局,明年9月30日或许又是一个节点。根据《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征求意见函》(下称《征求意见函》),Ⅰ类、Ⅱ类、Ⅲ类大资源区地面电站光伏上网电价分别由0.80元、0.88元、0.98元下调至0.55元、0.65元、0.75元。对于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模式,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和二类资源区0.35元/kwh,三类0.4元/kwh。

与此相比,风电行业的成本下降速度较慢。按照“十三五”规划目标,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上述征求意见函提出,明年四类风电资源区上网电价将有2分到3分每度电的补贴退坡。

值得注意的是,在降补贴的同时,重消纳也是政策的主要导向。

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布局是措施之一。“十三五”时期,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将成为我国风电开发的重心,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若算上海上风电的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将占到全国新增并网容量的56.9%,远远高于“十二五”的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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