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秉翰
Uber真的挺不住了。如此烧钱,Uber的IPO大梦只能越走越远。正像Travis说的那样,是时候理智战胜感情,快速止血打扫战场了。回望出行市场,除了满眼的硝烟,只有“幼稚“”二字。面对中国的互联网,中国消费者是幼稚的;面对中国市场,Travis是幼稚的;面对巨头的不断合并,媒体是幼稚的。
太幼稚的中国消费者
总有人说,滴滴快滴合并了,就去用Uber。如今Uber也被收编,还有人说用神州就好。然而,柳字号军团俨然把持了出行市场的全部江山,消费者无路可“逃”。目前的出行市场之中,大致可分为网约车和专车市场。网约车不用说柳青的滴滴和柳甄的Uber一合并,已然把持全部市场。而根据神州专车的招股书,相对出租车溢价20%的专车市场之中,柳传志旗下的神州专车占据40%,滴滴出行加Uber占据超50%,相加占据90%以上的市场。是的,如果滴滴想要IPO,神州专车纳入麾下估计也是迟早的事。
昨天的易评已经说过,互联网巨头合并是中国特色。国外的巨头不合并是忌惮反垄断。如今Uber虽然退出中国战场,但是在全球仍然面对,Lyft等约车服务的强力竞争。不至于到如此的一家独大。
事到如今仍然有网友认为互联网巨头的合并不触及垄断。那我们就来一起学习学习中国的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第3条规定:“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属于垄断行为”。《反垄断法》第20条进一步解释,经营者集中包括经营者合并。
那么请问滴滴吞快的,收Uber的目的是什么呢?怕烧钱是不是限制竞争呢?
有人认为,滴滴并没有限制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如果服务不好,自然有人来收,所以不构成垄断。试问在目前的条件下,一家提供同质服务的企业,是被滴滴再次收编的概率大呢?还是跟滴滴平起平坐的概率大呢?好吧,在下不是法律专家,求专家解惑。
垄断是资本的本性,也是人性。资本追求最大利益,而垄断才能产生最大利益,所以各国反垄断法的出台就是为了反制资本原罪。然而,无论是58赶集,携程去哪,还是新美大,几时看过《反垄断法》身影。
如今的中国互联网创业,成气候的公司背后都会看到四家的身影,BAT加雷军。投资人的不断集中,将使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巨头合并。滴滴和Uber的案例是第一次市场整合,整的这么彻底的,是福是祸?且看曾经的百度、腾讯。
幼稚的Uber CEO
在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外来的和尚并不怎么会念经。一大长串在中国折戟沉沙的外国公司包括谷歌、雅虎、eBay、高通等,就连最爱中国的苹果,目前在中国也慢慢被中国厂商列为追杀对象。Travis是聪明的,他知道到了中国的山头不交保护费是不行的,于是百度入股Uber成为其最大靠山。Uber也在中国成立独立运营的Uber中国,以避免原则性问题。然而,Travis是幼稚的。殊不知,滴滴的靠山不仅有腾讯阿里,中投和中国人寿也尽力为其背书。滴滴这战争想不赢都难。
于是Travis投降了,能够占据一个近乎垄断企业五分之一的股权,劝降的礼物已经十分优厚。一周之内,网约车合法化,Uber投降,滴滴的垄断地位彻底巩固。合并后,Uber占据滴滴20%的股权,理论上后者估值为360亿美元,Uber股权价值在72亿美元。再加上滴滴将对Uber提供的10亿美元投资,对Uber的收购价格在80亿美元,与Uber最后一轮融资的估值类似。Travis最后接受现实,放下幼稚,也算是精明之选。
当然,Travis更明白,这次收购并不会触及反垄断议题而产生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对自己产生不利。于是,顺水推舟坐观其成。理论上,这次的大规模合并会招致反垄断监管机构的调查。按照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然而,根据以往的经验什么也不会发生。两家合并是否申报不得而知,而且就算申报被禁止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幼稚的媒体们
就在上周,大部分媒体都还认为滴滴和Uber合并的几率十分渺茫,理由林林总总。我们来看看上周各大媒体的标题,《为什么说滴滴和Uber目前不可能合并?这有4个理由》,《滴滴和Uber的合并也许仅是传闻而已》,《从市场角度看 滴滴Uber还未到需要合并地步》,《Uber与滴滴合并?假的!》...,就连滴滴也信誓旦旦绝无合并可能,。
结果一周过后, 所有媒体集体被打脸。笔者明白,滴滴与Uber有太多不应该合并的地方,然后这一切都敌不过背后资本的力量。有钱能使磨推鬼,在资本主义市场是这样,在中国则更甚。
让我们回到2015年6月,那时有一条消息是这样说的:“针对近日‘滴滴收购神州专车’的市场传闻,“滴滴快的”(“滴滴出行”前名称)表示,目前滴滴快的的确有在市场上投资并购的意向,但并未和神州方面有过类似接触。”
所以这盘大棋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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