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赔上三年青春 男子“虐待”共享单车被判刑

游客 2017-08-14 01:46:37    201317 次浏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估计很少读者会想到暴力对待共享单车也会被判刑。

早在5月份一名途径广州越秀区中山三路东濠涌高架桥东侧人行天桥的无业男子袁某,在捡起地上烟头的时候不慎被共享单车撞了一下头部。

或许出于报复,袁某随后将共享单车直接从天桥扔下附近的电车电缆上。这一扔还真出事了,造成局部断电致使3路电车停运半个小时。

赔上三年青春 男子“虐待”共享单车被判刑

6月1日,袁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8月11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判决该男子“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途经该路段的电车及其它车辆的驾驶安全、行人的人身安全等构成危险,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