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7日电 (记者闫祥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下午发布消息称,徐玉玉案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将进行二审审理。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显示:陈文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不抗诉,被告人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不服,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受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将进行二审审理。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7月19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文辉犯诈骗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6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且被并处罚金。其中判处被告人黄进春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宝生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法院还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