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淀法院方面消息,原告物业公司诉称其服务期间物业管理秩序井然,但近年来每天可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原告认为乱停放现象虽是使用者所为,但单车隶属于被告,且被告对于使用者使用行为缺乏提示监督,被告应承担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