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要求进一步释放分享经济发展潜力。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提出,为进一步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双创”生态环境,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今日刊发两位专家的观点,深入分析为何在发展分享经济、共享经济时,既要鼓励包容创新,也宜持审慎性原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后,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高太山等专家认为,未来在以促进分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根本的前提下,创新监管方式呈现出包容、放宽、协同三大趋势。
在试错中走向成熟
分享经济的出现对传统竞争格局和利益分配格局带来极大冲击,遵循怎样的发展原则、如何监管一直是行业难题。《意见》提出要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这一总体要求将成为破除阻碍分享经济发展壁垒的利器。
中国分享经济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中,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安全性、质量保障等方面也存在些许不足,甚至暴露出不少问题。分享经济还需要在试错中走向成熟。此外,分享经济自诞生以来就带有跨界融合的特点,关于平台的性质认定、行业归类、劳资关系、税收征缴等均无明确规定,导致大量的分享经济活动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尤其是中国的分享经济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下,如何既“管得住”又“放到位”,真正做到发展与监管并重,考验着决策者的智慧。
放宽准入成监管新要求
《意见》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通过落实加强部门与地方制定出台准入政策、开展行业指导的衔接协调、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等要求,为分享经济发展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专家指出,政策落地过程中,还存在个别地方出台的实施细则与中央鼓励发展的政策初衷错位的情况,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也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而《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打破这一僵局。总体而言,放宽市场准入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现有的经济社会管理更加注重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与分享经济的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等发展实践的现实需求不匹配。实践中,一些地方要求平台企业在当地进行工商注册并取得行政许可,明显不符合分享经济网络化、跨地域的特征。《意见》提出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这一要求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分享经济发展潜力。
此外,坚持底线思维有利于保障用户权益。在分享经济发展初期,个别领域存在卷钱跑路、泄露用户信息等侵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意见》提出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对于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文化安全、金融风险等密切相关的业态和模式,严格规范准入条件。这一要求将助推监管部门在建立和完善补位性、底线性和保障性制度规范方面多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