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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已将共享单车立法列入今年计划

游客 2017-08-04 13:56:48    201311 次浏览

昨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市交委交通综治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为各地方政府制定管理规范提供了有效引导。深圳针对共享单车的立法已列入2017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中,今年底或明年将出台相关政府规章规范共享单车。同时,我市已经在开展研究制定共享单车运营服务标准,其中包括市场准入标准以及退出机制,同时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的企业或将被清出市场。

对于现在一直存在的共享单车乱停放、不文明骑行等问题,市交委交通综治处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将依据道路安全管理、城市公共空间与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已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采取系列措施,组织相应行动,加强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与规范。

针对正式出台的《指导意见》,摩拜单车当天回应表示,非常赞同“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要求,将始终把车辆管理和用户服务视为重中之重。

ofo小黄车则表示,在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指导意见》紧贴国家战略、以服务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为行业指明了方向,体现了主管部门的担当、开放和包容,ofo小黄车深受鼓舞。ofo小黄车将以《指导意见》为蓝本,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

北上杭三大城市明确表示

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深圳特区报讯 “共享单车”新规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已明确表示,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中国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3日对记者说,最新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不鼓励发展租赁电动自行车,主要有五方面考虑。

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

为此,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租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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