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惨痛教训再次告诉我们,任何类型的转账,都一定要看清核实对方信息是否正确。
据云南网报道,牟女士电话谈好生意,需要给对方微信转账1.09万元。
再加过对方之后,她分三次给对方转账攻击10900元。然而,1个小时过后,朋友致电称尚未到账。经提醒发现,自己原来加错了人。
可这是,对方已经把自己从微信删除,电话也无法接通。
牟女士想到了报案,但被告知此事因她个人过失造成,不构成诈骗,不能立案。
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取牟女士1万余元的“微信好友”,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无条件退还给牟女士。
一个惨痛教训再次告诉我们,任何类型的转账,都一定要看清核实对方信息是否正确。
据云南网报道,牟女士电话谈好生意,需要给对方微信转账1.09万元。
再加过对方之后,她分三次给对方转账攻击10900元。然而,1个小时过后,朋友致电称尚未到账。经提醒发现,自己原来加错了人。
可这是,对方已经把自己从微信删除,电话也无法接通。
牟女士想到了报案,但被告知此事因她个人过失造成,不构成诈骗,不能立案。
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取牟女士1万余元的“微信好友”,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无条件退还给牟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