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非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草案)》今起开始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是7月28日到8月26日。
征求意见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须经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推动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制度。
电动滑板车、独轮车、自平衡车等器械、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对已经购买上路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之后将禁止上路。
此外,倡导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上路行驶佩戴头盔等。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非机动车有关的事故,大部分属于电动车,尤其超标电动车占比较大。
根据目前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车设计的最大速度不能超过20公里每小时,总质量不能超过40公斤,超过其中之一的指标,就属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辆。
老年代步车的治理意见,目前正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