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未满12周岁男孩在骑行ofo小黄车时不幸与客车相撞,被碾压后死亡。
据媒体最新报道,7月19日,小男孩的父母对肇事机动车公司、ofo提出起诉,要求二者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索赔878万元。
据悉,这是上海第一期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死亡事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者必须年满12周岁。
而就在事发前仅仅两天,上海市质监局、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刚刚发布了全国首个《共享自行车》与《共享自行车服务》团体标准,其中特别规定,共享单车运营方应对用户实名制登记注册,用户年龄应在12岁以上。
事发之后,ofo方面曾迅速做出回应称,对于孩子遭遇车祸感到非常痛心,第一时间派出专业团队前往上海调查及处理相关事宜,并提出要全力以赴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杜绝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单车,从而避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