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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贷备案未提及银行属地化管理 设立条件较宽松

游客 2017-07-10 05:48:59    201180 次浏览

上周五,千呼万唤的北京网贷备案细则征求意见稿终于出炉。不过,曾经被称为“史上最严”网贷监管的北京地区,此次发布的网贷备案制度却让业界看到了松动的迹象。不仅没有提及此前上海、深圳版本的“存管必须在属地银行”的条例,设立条件也较其他地区相对宽松。

  未提及银行属地化管理内容

北京版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网贷机构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未提及商业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让业内颇感意外。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相较于此前传出的属地化,这个表述更加灵活、宽松。尤其对于已经接上非本地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留有商量余地。

理财范CEO申磊也表示,在存管银行选择上,北京地区金融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的标准如何界定,有待监管部门明确。

此前,在上海、深圳发布的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中,均要求网贷机构的银行存管必须属地化管理,也就是说,只有在本地的银行分支机构中存管才算数。该条款引起业界热议,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必须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对于大多数银行而言太过严苛。

根据融360的数据,目前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中,有112家上线平台不是在属地有经营实体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这批平台数量占比达到上线平台总数的41.79%。

  北京版更注重风控

北京版征求意见稿表示,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网贷机构列出了六条设立条件,其中包括风险管理能力、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业务系统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业务系统和灾难备份、资金存管。而此前发布的深圳备案细则,在设立条件上设立了八个门槛。业内人士认为,北京的网贷平台设立条件相对宽松,更加侧重的是风控能力和客户的信息安全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要求业务系统接入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确保及时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区金融办与北京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此外,北京的这份网贷备案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了银行的责任。征求意见稿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也就是说,银行具有的责任是按承诺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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