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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与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业务被叫停

游客 2017-07-07 07:55:47    200915 次浏览

本报记者 谢水旺 上海报道

监管正在清理整顿互联网平台与交易场所合作违法违规业务。

7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简称《通知》)。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监管部门专门给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对纠正市场不合规的地方有很好的效果,不过,市场上对于“互金平台与交易场所合作被一刀切”还是对政策的误读。

  违法违规屡禁不止

早在2011年、2012年,国务院先后下发“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今年以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均明确了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政策红线。

《通知》表示,一些互联网平台明知上述要求,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大拆小”“团购”“分期”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一旦信用爆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监管对互联网平台和交易场所合作违法违规业务增量和存量提出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责令辖内互联网平台于7月15日前停止违法违规业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监管还强调,对于7月16日以后仍继续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开展现场检查,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全面排查和持续监测。

一家大型互联网平台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知》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监管负责部门、明确停止违法违规业务增量、违规会处罚等,可执行度很高。”

 7月15日前

  停止违法违规增量

《通知》的核心要点就是对互联网平台和交易场所合作违法违规业务增量和存量的清理整顿。

具体来说,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辖内互联网平台于2017年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同时,7月15日前,地方监管将辖内清理整顿情况,报告全国整治办。报告内容需含各类交易场所合作的辖内互联网平台名录、合作业务(产品)名称和情况、相关违法违规业务存量规模和增量停止情况。

对此,市场存在一些误读,认为监管全面叫停互联网平台和交易场所合作。

东南某省金融办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已经收到《通知》,正在按此行动,停止违法违规业务。华东一位地方金融监管人士认为:“从《通知》理解,不是叫停合作,而是违法违规业务,表现形式就是违规拆分本应是私募性质的产品,却面向一般投资者。”

“也就是说,互联网平台仍然可以销售交易场所产品,只是不能拆分权益、变相突破200人限制等,合法合规业务仍然可以做。”多位互联网平台和交易场所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互联网平台主要指交易场所自有线上平台、BATJ等旗下互金平台、网贷平台等;而交易场所主要指金交所(金交中心)。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网贷平台不能对接金交所产品,主要原因在于金交所项目一般千万元规模,超过网贷平台100万元借款上限,而且起投点较高,主要针对企业和高净值用户,与网贷平台100万元借款上限的客群不同。

今年3月底,北京的监管部门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及整改要求》,明确表示“资产端对接金融交易所产品”为涉嫌违规行为。上海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上海金融办人士明确表示,网贷平台不能对接金交所产品。

《通知》还明确了处罚等规定。

对于2017年7月16日以后,仍继续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互联网平台,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相关互联网平台开展现场检查,查实互联网平台是否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放贷款、代销违法违规产品、无代销资质销售金融产品、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办资产管理业务等问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此外,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监测,保证问题全面整治,防止相关违法违规业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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