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 群里发现有人售卖木马程序,廉江籍男子叶某花钱购买后在中山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共计45台,并盗取游戏币出售牟利。去年6月24日,叶某被警方抓获。记者昨日获悉,叶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10个月,并领罚金4000元。
2016年5月,广东廉江人池某通过QQ聊天软件对外销售一款木马程序,得到叶某等7人先后购买。这些购买者通过单独或相互配合,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盗窃他人游戏账号内的装备、游戏币出售牟利。仅仅一个月,池某等通过销售木马程序非法获利10万余元,并于去年6月21日落网,购买者叶某等也陆续归案。
今年3月,法院对涉案人员作出一审宣判,池某获刑3年2个月,并领罚金7万元;叶某获刑10个月,并领罚金4000元,其余被告人分获9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日渐增多。在这起案件中,叶某虽然只是购买木马后入侵他人电脑,但也和制售木马者一样均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的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