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案将会被永远铭记
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今天,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文辉、邓金锋等7名被告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2016年8月19日,已经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遇上了以发放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被骗去9900元,在发现被骗当晚,她与父亲前往派出所报警,在返回途中突然晕厥,之后因心脏骤停去世。一名通过自己努力而即将改变命运的年轻人,因电信诈骗失去了生命,一个含辛茹苦的农村家庭,因电信诈骗失去了希望。此事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实施这次诈骗犯罪的嫌疑人,则被媒体称为“丧尽天良”。
徐玉玉案的发生之所以反响巨大,除了受害者悲惨的经历和严重的后果外,还与当时电信诈骗肆虐猖獗的背景有关。数年以来,电信诈骗泛滥,缺乏有效的法律追责手段,运营商则推诿责任,诈骗案件时有发生,百姓不堪其扰。徐玉玉案就是一个燃点,燃起了人们对诈骗者的愤怒,也开始引起高层的重视,促使人们思考如何惩处和防范电信诈骗行为。
去年底,最高检、最高法和公安部颁行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将打击电信诈骗的刑法第266条进行了细化,矛头直指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使得执法机构在办案过程中有法可依。也可以说,徐玉玉案成为一个催化剂,最终使得打击电信诈骗为全社会,特别是执法和主管机构所重视,从而使得法律进一步完善,电信诈骗的势头开始得到全面遏制。
徐玉玉案已经过去将近一年了,现在回头看,这个案件是一个重要节点,说明在科技进步、信息发达的时代,司法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必须紧跟时代,提高自己的效率和反应速度,有效地遏制利用新技术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许多时候,技术更新极快,犯罪者更加敏捷,他们会利用人们对新事物的生疏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创造出大量新的、让人难以防范的犯罪手段来,并且屡屡得手。更为令人忧虑的是,一些运营者、监管者为了获取利益,往往对此疏于管理,甚至放任自流,直至造成巨大损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引起充分的重视。
徐玉玉案就是典型。在案件发生之前,电信诈骗已经屡见不鲜,但人们的反感与呼吁,并没有及时化作对犯罪的有效打击,直至徐玉玉案发生,事情才开始出现根本的改观。
所以说,徐玉玉案是一个应该被永远铭记的案件。它会被铭记在电信行业的发展史上,提醒着人们,技术飞跃发展之后,行业的发展与负责是多么重要;它也会被铭记在中国的法律发展史上,提醒着人们,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是这个时代所必须的,法律和执法者,都应该保持自己的敏感,在未来新的技术和新的业态出现时,必须有完善的规则及时跟上、予以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的事件发生。
从这个角度来说,徐玉玉案已经不仅仅和她的家庭有关,而是和这个社会有关。在我们同情徐玉玉的遭遇、同情她的家人,在我们痛恨犯罪者的时候,需要更多的思考和行动,快速建立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打击利用新技术手段的犯罪,才能让每个人都处在更为安全的环境里,享受新技术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