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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要的“过路费”该不该交

游客 2017-06-22 14:19:38    201168 次浏览

近来,苹果公司“逼停”微信“赞赏”功能一事随着其一系列强硬措施的出台持续发酵。上周,苹果更新开发者条例,明确将使用虚拟货币进行的“赞赏”归为应用内购的范畴,要收取30%的“过路费”。“霸道!”这是许多业内人士对于苹果此举的评价。那么,苹果要的“过路费”到底该不该交?苹果如此“强硬”是否涉嫌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苹果和微信这两大巨头的“碰撞”会引发另一场“3Q大战”吗?

4月19日,微信团队发出一个“遗憾通知”,宣布取消iOS版微信公众平台的赞赏功能。微信团队表示,这是由于2016年6月13日,苹果更新了3.1.1条款,更严格要求App不得包含指引用户使用非IAP机制进行购买的按钮、外部链接或其他行动号召用语。“经过与苹果方面长期沟通协调,最终,我们遗憾地选择对iOS版微信赞赏功能进行了当前调整。”苹果显然不想“背锅”,随即发布声明称,这一条款对于所有开发者都是“公平”的,微信可以通过“App内购买让用户赞赏他们喜爱的公众号运营者,微信只需正确使用App内购买体系进行开发即可”。

这不禁让人想到6年前,腾讯公司与360公司的“3Q大战”全面爆发时,腾讯作出的“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一时间,“微信要退出苹果iOS平台”的传闻四起,仿佛两大巨头间的“战争”一触即发。普通消费者支持谁呢?《人民邮电》报的一项读者调查显示,71.4%的受访者选择“为了微信放弃苹果”,17.9%的人选择“两个都用,安卓苹果双机在手”,只有10.7%的人选择“为了苹果放弃微信”。显然,微信更得民心。然而,面对苹果的强硬态度,微信并没有采取极端措施,而是以一种相对温柔的方式进行了“反抗”。这是一种比较理性的做法,也可以看作一种进步,毕竟苹果和微信更多的是相互需要的关系,“硬碰硬”只会两败俱伤。同时,微信也通过关停赞赏功能,表明了持保留态度的立场。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许长帅在接受《人民邮电》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与苹果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是这次事件与之前360公司和腾讯公司纠纷的最大不同之处。就“赞赏”功能而言,用户与腾讯公司因微信服务存在合同关系,而腾讯公司与苹果公司基于软件开发和运行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苹果公司确实有权要求iOS版微信遵守有关IAP机制30%抽成的条款。”但他同时指出,尽管如此,该行为是否合理仍存在讨论空间。一位应用商高管也对《人民邮电》报记者表示:“‘赞赏’是用户之间的自发行为,应用商没收取任何费用,不应归为内购范畴。”

在微信赞赏功能关停后,苹果公司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陆续通知其他开通类似赞赏功能的应用商要么缴纳“过路费”,要么下架应用;随后,进一步规范应用更新策略,通知开发者对绕开苹果应用商店审核进行“热更新”的应用,必须在6月12日前移除相关代码;而且正式更新了开发者条例,将“赞赏”落笔为文归为应用内购范畴,“赞赏”抽成的范围被扩大到所有具有相关功能的应用。这些应用包括社交类应用、新闻客户端、问答平台和直播平台等。目前,知乎等主流应用已宣布接受新规。

如此步步紧逼,苹果究竟意欲何为?

第一是带来可观的收入。从全球来看,苹果iPhone等硬件设备的销量增长放缓,应用商店成为其盈利的重要来源。就中国市场而言,苹果已经连续五个季度营收下滑,但同时中国已超越美国成为其应用商店的最大市场。据企鹅智酷发布的《2017微信用户&生态研究报告》,“赞赏”成为用户为内容付费的第一选择。此前,“赞赏”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此次将其成功“收编”,有助于苹果在中国市场的业绩增长。

第二是平台和支付之争。近年来,微信的平台不断壮大,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和小程序等逐渐形成了强大的“微信王国”,这与苹果的应用商店生态非常相似。国外市场研究公司Stratechery甚至认为“微信的强大影响了iPhone的销量”。就支付而言,在中国市场,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几乎瓜分了整个移动支付蛋糕,而苹果寄予厚望的Apple Pay则有些不入流。因此,苹果此次“敲打”微信,也许还暗含着更深的意义。

苹果强收“过路费”与此前高通在华遭遇反垄断调查时涉案的“专利费”具有相似性。那么,苹果是否同样涉嫌垄断呢?许长帅指出,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目前苹果手机终端占据的市场份额来看,难以认定其在该市场占据支配地位。“就此次事件,应用商和苹果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相关事实的认定仍应回归到合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市场规律。”

针对此类事件,许长帅建议,各方最好是协调解决,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司法救济,也可以申请国家行政机关从反垄断或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介入处理纠纷,从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开放、创新、共赢的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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