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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 组织者获刑5年9个月

游客 2017-06-20 14:34:22    201108 次浏览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 组织者获刑5年9个月

今天上午,全国“组织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 组织者获刑5年9个月

“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某通过创建网站和利用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非法获利90余万元,被公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起诉,并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这也是互联网公司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刷单入刑”第一案宣判 组织者获刑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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