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深圳龙华区一名11岁少年玩手游,竟偷偷将父亲银行卡账户关联到QQ,仅3个月就花光全家多年积蓄。惹出这种祸端的熊孩子不只这一个,经媒体报道的使用父母手机巨额打赏主播的事件也发生了多起。
未成年人玩玩游戏、和主播互动一下,何以能随意花掉父母的血汗钱?这与应用内购这种新型消费方式有很大关系。应用内购,指的是在使用应用程序或游戏时发生的购买行为。比如,玩游戏时想提升装备,可以直接在应用内购买,无需到应用商店购买。流程的简化无疑大大方便了消费,特别是那些未经深思熟虑的即兴消费。与此同时,有的服务商为了刺激消费,更是想方设法给予更方便的支付策略,比如密码输入一小时内有效甚至免密支付。
不难想象,这给瞒着父母应用内购的未成年人大开了方便之门!为了追回巨额钱款,家长们只能找服务商、媒体或者诉诸法律,虽然这样做也有成功案例,但无法“造福”他人。中国采用的是大陆法系而非判例法系,这意味着所有受害父母都得付出追讨成本,服务商也不会受到警示从而收敛行为。
要有效防止未成年人滥用应用内购,该由监管部门来加把“锁”。熊孩子是不分国界的,早在2011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宣布调查针对儿童的“免费增值”应用和游戏的应用内购行为;2014年7月, FTC起诉亚马逊,指控其允许儿童在玩手机游戏时,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他们的信用卡付费,而且总额达到数亿美元。诉讼要求亚马逊退回这些消费金额,并终止允许免密支付等做法;而在此前半年,FTC与苹果就类似诉讼达成和解,苹果同意退回至少3250万美元由儿童支付的未经授权的费用,并修改了支付方式,要求应用内消费需经父母同意。
今年6月5日,FTC又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苹果、谷歌、亚马逊等公司对未经父母许可发生的未成年人消费进行赔偿。苹果和谷歌随即推出了相应的措施,态度强硬的亚马逊最终服软,表示要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补偿期限为2011年11月~2016年5月期间在亚马逊平板与kindle上发生的消费,赔偿金额高达7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亿元)。可见,防止未成年人应用内购行为的泛滥,靠父母的警觉、服务商的自律,都不如刚性的监管来得有效。
从法理上说,这种行为也应得到监管。去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出炉,其中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降到六周岁,上限仍为不满十八周岁。这一年龄段人群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一般在与自己的智识水平相当的范围内)享有权利。换句话说,他们为打赏主播或购买游戏装备而擅自大额消费,是超过了自我认知的,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服务商对未成年人应用内购的有意放纵也应当得到监管,正如网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一样。
有调查指,让龙华区那位11岁的少年闯下大祸的手机游戏《王者荣耀》眼下风头正劲,注册用户达到了2亿,每天的活跃用户5000万,而且玩家低龄化严重,其中11岁至20岁的玩家比例高达54%。还有多少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还有多少父母已经被坑?尚不得而知,但可以明确的是,未成年人应用内购得赶紧上“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