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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收购首映时代:究竟是资本对明星IP的掠夺式开发,还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取暖?

游客 2017-06-14 20:38:30    201618 次浏览

速途网6月14日消息(报道 李雪萌)6月12日,长城影视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乐意传媒、韩伟及顾长卫等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首映时代100%股权,同时购买鲍春雷、童黎明、孙志华等1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德纳影视100%股权。其中,首映时代交易价格为13.5亿元,德纳影业交易价格为5.45亿元。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业内广泛关注。据了解,这已经不是长城影视第一次公布对首映时代的并购重组方案了。而向来以资本运作著称的长城影视为何会对首映时代青睐有加呢?

长城影视资本运作频繁,停牌、收购顶风作案引证监会关注

  长城影视与首映时代之间的渊源,要从去年6月开始说起了。

  去年6月15日,长城影视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停牌。四个月后,长城影视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披露长城影视拟收购美国影视后期视觉特效制作公司 TIPPETT STUDIO INC80%(简称 "蒂皮特 ")股权以及北京首映时代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一周后又在这个重组方案中加入了新三板公司浙江德纳影业。

  之后长城影视连发十几条公告对收购细则做以明晰。同时因美国特效公司 “蒂皮特 ”因海外收购程序带来的时间等问题,放弃对“蒂皮特”的收购。几个月内频繁的资本动作引来证监会关注。原因是两家标的公司均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德纳影业净资产账面值为5311.88万元,相关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为54575.16 万元,增值率为927.42%;首映时代净资产账面值为4201.58万元,相关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为135563.67万元,增值率高达3126.49%。

  一方面,涉及明星IP的交易是近两年证监会关注的重点,另一方面,几桩交易案的高倍溢价也让证监会有所质疑。所以去年12月长城影视的并购案并未顺利通过,在搁置近半年之后,长城影视再度提出相同的并购计划,可见其对于首映时代势在必得的决心。

30倍溢价收购首映时代,是看中了公司潜力还是金马影后的个人商业价值?

  长城影视收购案之前,首映时代这家公司在业内并没有什么名气,盈利能力也很一般。

  根据企查查的企业公开信息显示,首映时代的前身是丰声乐动(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的影视作品并不多,除了《我的团长我的团》之外,其余几部作品知名度都不高。

长城影视收购首映时代:究竟是资本对明星IP的掠夺式开发,还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取暖?

  另外,根据首映时代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显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月至10月,首映时代营业收入分别为189.47万元、835.49万元、553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76万元、368.23万元、3238.76万元。也就是说,13.5亿的收购价格溢价高达30倍,而证监会的基本溢价标准是在13—15倍左右。

  所以此次收购必然会受到证监会的密切关注。那么长城影视为何明知风险巨大却依然选择顶风作案呢?首映时代对长城影视来讲又有什么样的吸引力呢?

  相信大量报道已经将首映时代背后的明星资本扒的很透彻了。在股东信息中,顾长卫与蒋雯丽夫妇持股比例约为20.5%;蒋雯丽外甥女,新晋金马影后马思纯持股4.66%,其母亲蒋文娟,也是蒋雯丽的经纪人,持股1.4%;顾长卫堂兄顾长宁持股7%。首映时代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是蒋雯丽夫妇的家族产业。

长城影视收购首映时代:究竟是资本对明星IP的掠夺式开发,还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取暖?

  而明星IP向来为资本市场所看中。在首映时代的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2016年首映时代的净利润翻了将近10倍,这其中,马思纯的个人商业价值的作用十分重要。

  对于马思纯来说,2016年是事业的转折点。其主演的电影《盗墓笔记》票房破十亿,另一部《七月与安生》则直接将她送上了金马影后的宝座,作品与人气的积累也让公司迎来利润的爆发。对于首映时代来说,马思纯无疑是最大的卖点。

资本与明星IP的博弈,究竟谁占了便宜?

  在长城影视与首映时代的交易案中,表面上看是长城影视对于明星IP的急切渴求,实际在此之前,首映时代曾因明星资本的突击进入而颇受质疑。

  据了解,首映时代并非顾长卫家族创立,而是由张杰、张剑二人在2010年10月份成立的。2016年3月,首映时代原股东张杰和张剑将其所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韩伟,同时韩伟与乐意传媒、喜悦传媒、顾长卫、顾长宁、蒋雯丽、张鲁一、马思纯、蒋文娟等向首映时代进行增资,共计增资950万元。彼时距离长城影视停牌不足3个月,更为巧合的是,作为股东之一的乐意传媒成立仅仅5天。三者在时间上的相近让很多人质疑蒋雯丽家族是希望通过股权绑定资本的突击入股。

长城影视收购首映时代:究竟是资本对明星IP的掠夺式开发,还是两者之间的相互取暖?

  近年来,拥有明星IP的企业似乎备受资本市场青睐。

  2016年3月,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拟收购影视明星范冰冰及其母亲张传美参股的爱美神51%的股权。此时爱美神影视成立不到一年,注册资本也只有300万,就是这样一个空壳公司,唐德影视公告却称其估值不低于7亿元,市场推算其最终估值或达8.5亿元以上;去年6月,暴风科技则宣布拟出资10.8亿元收购江苏稻草熊影业60%股权,稻草熊影业的股东包括影视明星吴奇隆、刘诗诗以及赵丽颖。不过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这两宗收购计划并未取得成功,但后者稻草熊影业在今年2月以176万元的价格将15%的股权抛售给阿里影业,此时稻草熊影业的估值仅为1173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明星IP的影视公司估值虚高的现象在行业内不在少数。而在资本与明星IP的博弈中,两者只不过各取所需而已。明星具有强大的吸金能力,一旦资本介入明星IP,那么明星个人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转变为公司的收入,这收入几乎可以直接转化为利润,利润在资本市场上又可以立即被市盈率放大很多倍,最终,A股股民将成为这一泡沫的买单者。另一方面,资本抬高明星企业的价值,让明星手中的股权资本直接翻倍,身价倍增。

  不过,企业疯狂竞逐IP的延续必然会导致IP乱象的出现,证监会也不会对此置之不理。包括此次长城影视对于首映时代的收购案,也很有可能因为高溢价再度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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