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争议借贷宝:高昂逾期管理费 赚利差功能或调整

游客 2016-11-04 06:07:02    200852 次浏览

原标题:争议借贷宝:高昂逾期管理费 赚利差功能或调整

争议借贷宝:高昂逾期管理费 赚利差功能或调整

见习记者 顾月 北京报道

导读

“许多借贷宝用户就是因为赚利差,导致背负了无法负担的债务。”多位借贷宝用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这其实就是一个连环贷,如果你下级违约了,要么你自己还钱给上级,要么你也违约。”

10月19日上午9:00,穿着黑色皮衣的陈伟(化名)端坐在石景山法院第十一庭庭审现场的被告席上。这位资深的借贷宝投资人,这一年在借贷宝平台上,以年化24%的利息总共借出200万,现有43万被逾期;借入400万,现有33万逾期。这33万逾期将产生24万逾期管理费。

在低价借款高价借出“赚利差”的借贷宝典型游戏中,因为上游借款人逾期,导致陈伟实际上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还款,现在,原告借贷宝公司以借款纠纷名义将他告上法庭。

不过,原告此番上达法庭之诉求,不再是高额逾期管理费,而是要求陈伟支付所有本金利息,以及一项新的费用——年化24%的罚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开庭20天前,陈伟接到的起诉书中,借贷宝主张要求其偿还逾期管理费、借款本金与利息。但开庭当天的起诉书中,借贷宝主张追回本金、利息以及年化24%的罚息,并未主张逾期管理费。起诉书同时解释称,借贷宝与陈伟的债权人闫某已于8月2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借贷宝获得相关债权并向陈伟追偿。

但问题是,陈伟43万被逾期,还一直悬而未决。

10月20日,借贷宝公司的官网上发布公告,为明确费用的实质和用途,将“逾期管理费”更名为“催收费”,并由专门从事催收工作的人人催公司收取。催收费总体费率下调,催收费率与借款人最长逾期天数挂钩,上限不超过应收款的30%。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 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指出:严格执行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标准,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以利息以外的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的高息不予支持。

 争议高昂逾期管理费

多位在借贷宝借款被逾期的人士来到北京,希望同借贷宝沟通。“我们的要求很简单,不是要借贷宝还钱。一是要借贷宝履行承诺的催收义务,二是对高额的逾期管理费提出质疑,三是若有涉嫌虚假宣传的部分,要接受法律检验。”借贷宝用户欧阳海龙说。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借贷宝公司,借贷宝公司回应:“按照法院的要求,已分批、适量地向法院递交了诉讼案件,并且在2016年下半年,公司已向法院批量提交诉讼请求,近期已有案件开庭审理。我们已经起诉了一批,但鉴于此类案件属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新型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预计这批案件在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将会得到集中解决。”

上述陈伟一案中,一位不愿具名的接近借贷宝公司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最高法的通知明确表示了不支持互联网借贷公司收取高额的、不合理的逾期管理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同样认为,这表明法院已经意识到了名目繁多的高额管理费对正常借贷秩序的破坏,在规范各借贷公司业务。“即使是逾期管理费,其与利息的总额也应该控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24%以下,对超过此限额的逾期管理费,法院是不予保护的。”

正如上文所述,10月20日,借贷宝“逾期管理费”为“催收费”。不过,这次调整只适用于即日起按照新的借款协议发生的借款,之前借款的逾期管理费等适用之前的借款协议的约定。而新借款协议下的借款发生逾期,最长逾期天数的计算则包括新老借款的逾期天数。

旧款的逾期管理费用高昂,如果借款在宽限期之后16日没有偿还,将按照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与基础逾期管理费之和乘20%的标准收取特别逾期管理费。“你借款100万,如果逾期16天,就至少要支付20万的逾期管理费。我们认为高额的逾期管理费是阻断很多潜在还款客户还款的原因之一。这是平台系统不完善情况下产生的风险。”借贷宝用户陈伦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现实与宣传差距不小

“我被23人逾期110万,其中20人是真正的‘好友’,另3人是平台推荐的好友。我放出去的借款很多年化不过15%,最高的也绝没超过24%。现在只希望借贷宝尽快履行催收义务,把钱收回来。”借贷宝用户潘涛说。

在借贷宝的官网上,可以看到10月20日调整后的借贷宝催收服务说明:借款人逾期第31天,人人催开始委托外部催收员执行上门催收;逾期第61天,开始将逾期记录上传央行征信和其他征信机构;第91天,用户可以开始委托平台诉讼,同时用户可以随时自行诉讼。此外,还将推出暂停催收的功能,让债权人可以自由掌握催收节奏,避免高额的催收费用。

这与最初借贷宝的宣传略有不同,多位借贷宝用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去年借贷宝刚上线的时候,宣传的是46天上门催收,76天会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并且拥有专业的催收团队和起诉团队。

“我在借贷宝平台上被13人逾期154.9万,最长的已经逾期200多天了,但也没见到借贷宝去催收。8月去银行问,说没有和借贷宝实现征信联网。其宣传的46天上门催收,76天起诉,至今还没有实现。”欧阳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

其他多位借贷宝用户也反映了同样的遭遇。潘涛说:“虽说借贷宝公司后来成立了人人催,也这不过是全民抢单催收,根本没有专业团队,起诉费也要用户负担,还比自行起诉贵一倍。”

对此,一家征信机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网贷平台确实可以通过第三方公司将逾期用户的相关记录上传至央行个人征信系统。借贷宝公司则表示,2016年9月借贷宝公司已正式与多家商业银行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将长时间逾期不还款用户的逾期记录上传至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也会继续向前海征信、上海资信等机构上传逾期用户的记录。

“但今年9月之前的逾期可能不会上传到征信系统了,之后出现的逾期现象,逾期2个月后就会被上传。”借贷宝公司某员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

 “赚利差”之困

借贷宝推出的赚利差功能是指用户可利用朋友圈信息不对等的原理,将自己在借贷宝中看到的借款消息,设置低于原借款人的利息,转发到自己朋友圈,赚取其中的利息差额。整个过程用户不需要投入本金,从而实现白赚利差。

“许多借贷宝用户就是因为赚利差,导致背负了无法负担的债务。”多位借贷宝用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这其实就是一个连环贷,如果你下级违约了,要么你自己还钱给上级,要么你也违约。”

被起诉的陈伟就是“赚利差”的操作者:“最初不过是找个理财平台,为自己几万块的工资做个理财。后来就有朋友推荐借贷宝上‘赚利差’的项目。因为看着利息高,不用自己掏钱,就开始玩。可因为我的债务人赖账,导致我也还不上债权人的钱。”

对此,借贷宝公司则回应称,平台主打的是熟人借贷,赚利差这个业务也得坚持不熟不借,信用不好也不借,要为自己的信用评估负责。

但是,前述接近借贷宝公司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认为“赚利差”功能实质就是“以出借为目的而借钱”。“这项功能或涉嫌违反今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如果涉嫌违规,那此项功能将走向何方?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咨询借贷宝公司后,公司告诉记者:“目前已联合相关部门对近期出台的涉及公司业务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细致研究,并制定了合规升级方案,未来有可能会对‘赚利差’功能进行调整。”但如何调整,公司并未回应。

(编辑:闫沁波)

内容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