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1月起实施。近日,市法制办通过门户网站组织线上访谈,对《办法》进行解读,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访谈中网友提问:与国家政策相比,《办法》在哪些方面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提出网约车辆的条件要求?市法制办文件处负责人解读指出,根据《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中“到2020年底,出租车纯电动化率达到100%”的目标,《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车辆要求设置了有深圳特点的条件:一是要求车辆须为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如未满足《办法》规定的车辆,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均不超过2020年,这与对深圳巡游车的要求保持一致。
同时,考虑到目前已有相当数量的燃油汽车在从事网约车经营,《办法》还设置了过渡性安排:2016年12月28日前已经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车型为排量1580毫升以上的燃油小汽车或轴距265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的混合动力小汽车,也可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80日内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的提问聚焦于办理从事网约车许可的手续问题。比如,个人办理网约车驾驶证要如何申请,出租车司机转做网约车怎么操作等等。对此,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个人申请网约车驾驶证,可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平台上,进行注册与提出申请。取得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出租车司机转从事网约车,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此外,有网友对《办法》规定的“网约车运输证8年有效期满即退出经营”和“强制报废”两个概念产生混淆,认为注册了网约车,是否8年就要报废?对此,市法制办文件处负责人进行了澄清,《办法》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有效期为8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未有车辆报废要求。《办法》对网约车报废的规定是“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并强制报废”,这一规定与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