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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热度”的共享雨伞是个伪需求

游客 2017-06-09 15:06:33    200856 次浏览

■IT时报记者 潘少颖

这边,A股市场翠绿欲滴;那边,共享经济已经烧红了半边天。

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似乎只要扣上“共享”的帽子,就可以追到风口,成为一只飞翔的猪。因此,在共享领域,形式层出不穷: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KTV都来了,不知道如果日后出个共享男(女)友,大伙能不能接受。

来说说这共享雨伞。最近有一条消息很火,讲的是共享雨伞上线投放当天,全部不翼而飞,一家共享雨伞企业在上海投放了一批雨伞,被借出后居然无一归还。据投放共享雨伞的企业称,首批共享雨伞“消失”,并不一定说明借用者没有归还,也有可能是被放在了其他经过的地方,只是因为没有GPS,不知道在哪儿罢了。当然,也很有可能是新事物的出现引起市民的好奇,被市民带回家研究了。这家企业投放的雨伞以“三不”形式与市民见面,即不收押金、不用付费、不设密码,市民可以直接用伞。当然,也有的共享雨伞有GPS定位系统、要下载App、交押金,并且按天收费。

其实,无论需不需要押金,无论有没有定位,对于共享的东西有去无还这个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国民素质。与此前共享单车被占为己有一样,这是共享雨伞在试运营阶段就遭遇的当头一棒。没有押金,也无需登录,更没有GPS定位或设备锁这样的安全措施,用户拿到雨伞后不归还也就不奇怪了。即使有保护措施,也不可能完全避免这些现象。就像在共享单车领域,现在都采用了GPS定位、智能锁以及押金等技术手段来保障单车安全,降低损坏率、流失率,但我们还是经常可以看到被遗弃和损坏的共享单车。

当然,也有不同的质疑声音:究竟是国民素质太低,还是共享经济太贪婪?

自共享经济产生起,就自带热搜体质,自然也容易“招黑”,它从来不乏赞赏,却也从未停止被质疑。很多人评价说,共享经济就是披着“共享”的“B2C租赁”,挂羊头卖狗肉。难怪国民老公都不服了,在宣布将以3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共享充电宝企业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后,王思聪立帖为证,“共享充电宝要能成我吃翔(Shi)”。

不过,就在5月下旬,多家共享雨伞公司相继宣布拿到天使轮融资。5月22日,共享雨伞“春笋”宣布获得500万元天使轮融资;5月24日,“共享e伞”宣布已经完成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四野创投会(深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月28日,共享雨伞品牌“JJ伞”对外公布已获得昂若资本数百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而就在5月中上旬,几乎还没有任何投资共享雨伞的消息。这么多VC、PE机构追捧共享经济,真是“一夜爆火”。这大概也是共享经济的共性,先一夜爆火,这是“真风口”,再遭遇市场的重创,那是“伪需求”。

共享雨伞这模式能否追到风口飞起来?感觉还是蛮悬的。首先这是一个“看天吃饭”的活,雨伞基本只在下雨天才会使用,更可以说是要碰到突如其来的大雨才会使用,这样的使用频次、使用时长又能有多少;其次,雨伞不是奢侈品,而且家庭拥有率肯定高于单车,更不像KTV等是稀缺之物,既然是人人都有的产品,何必要去租赁;第三,就算碰到临时下大雨,找不找得到借伞点是个问题,即使找到了,还要给押金,借了之后还要想着还,20元的押金和单车的押金相比确实不贵,但也足以买把新伞了,我想在街头找个卖伞的便利店比找个借伞点要方便得多;第四,共享雨伞本身的模式并不复杂,但如果真要做下去,还要解决信息对称问题,晴天,显然不会有用户来使用共享雨伞,雨天,用户对雨伞的需求可能会激增,这种弹性空间下,某地区放多了,就是浪费,放少了,用户就不够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才是真正的痛点。现在,共享雨伞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几乎很少看到大家都撑着同样的伞。

共享出行带动了各种不同模式的共享经济,却在发展过程中越来越背离“共享”的本质。5月22日,交通运输部针对共享单车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将俗称的“共享单车”变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样名称上的变化,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很多“共享经济”已经不能够称之为公益行为,而是更典型的商业行为。共享雨伞也是如此,意在蹭“共享”的热度,因为平台调用的并不是市民的闲置雨伞,而是采购或者制造了一批雨伞后进行的投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押金,只能说满足了一小部分的需求。

其实,共享雨伞应该被称为“互联网租赁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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