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纳
在广州,网站经营者冼海(化名)拿着一份刚出炉的判决书,暗自松了一口气。因为网站用户分享他人文章,他的网站却成了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三面向”)追讨著作权侵权赔偿案中的被告。如今虽然他的案件暂时还没有结果,但跟他一起遭遇版权诉讼的网站同行一审获胜了。
在深圳,律师刘岩整理着今年的300多宗著作权纠纷案卷宗材料,被告里赫然包括深圳图书馆、深大图书馆等公益机构。刘岩是“三面向”在深圳诸多版权官司的代理律师,这300多宗诉讼仅仅是今年已经开庭但未作出判决的部分诉讼。
在北京,“三面向”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版权索赔,据法律文书数据库“聚法案例”的数据,12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关于该公司的裁判文书就有2234篇。索赔金额从几百元、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三面向”12年来一直受争议,更多人喜欢称其为“网络碰瓷党”,被告包括报纸、网站、各类自媒体公司等等。
冼海、刘岩,是这数千起版权纠纷中的一对缩影。他们代表了对立和争论,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在网络上也各有支持者。但同时,他们也都是我国多年来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对缩影。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前日刚刚过去,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在社会上逐渐深入民心,我们保护知识产权之路正越走越宽……
被告斥责:“三面向”变味维权 追逐经济利益
冼海是广州一家企业培训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去年,和许多网站同行一样,他们被“三面向”告上法庭,原因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据其称,去年广州、深圳两地有四五十家企业和网站遇到“三面向”的诉讼,其中包括、等重量级企业。冼海成为被告的原因是,他的网站传播了“三面向”拥有著作权的一篇文章。
昨日,当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联系上冼海时,他心情大好,原来跟他同样遭遇“三面向”起诉的另一家同类网站一审胜诉了。这是一份广州南沙区人民法院4月25日做出的判决。案由是“三面向”诉称被告某网站未经许可未付报酬,在网站上传播了“三面向”拥有著作权的一篇文章。据此“三面向”索赔1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适合使用“通知 删除”的避风港原则,认定被告并无过错,驳回了“三面向”的赔偿请求。
所谓“避风港原则”是指网络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所以,采取“原告通知 被告移除”规则,符合此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冼海说,保护知识产权是国人应该有的意识和义务,但是如“三面向”这种“维权”的性质已经“变味”,不是真正地以保护知识产权、阻止侵权为目的,而是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目的,这应该受到社会的抵制,也不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原告自诉:12年打了2000多宗版权官司
从2005年开始,“三面向”就一直饱受争议,也因此广为人知。他们先向作者购买作品版权,再向转载该作品的网站、媒体、企业等索赔著作侵权赔偿金,每一宗官司的数额不多,从几百元、几千元到几万元都有。2007年时,包括央视、广州日报等媒体都对其做过深入报道,引发了这是“网络王海”,还是“网络碰瓷佬”的争论。
然而,12年过去了,网络浪潮过了一波又一波,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依然在活跃,据裁判文书数据库“聚法案例”的数据,从2005年到2017年,全国各地跟北京“三面向”有关的裁判文书多达2234篇。
刘岩接受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发生在深圳的这部分起诉里,除了10%遇到了送达困难等原因而撤诉外,60%是和解了,其余由法院裁判的都以胜诉告终。
是恶意诉讼还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在被告眼里,“三面向”一直戴着“网络碰瓷党”、“网络撞车党”、恶意诉讼的帽子,刘岩对此并不讳言:“在法庭上,刚开始我们经常会遭到对方的责骂,从道德的高度给我们扣帽子,但这些我们都不需要回应。因为我们是从法律上来维权,无论一个人道德是否有瑕疵,都不影响合法权利的存在。”
在刘岩看来,这12年的维权诉讼,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他说,现在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给人带来便利,很多网络媒体、自媒体等,现在都是大量转载他人的文章,很多都没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肆意侵犯著作人的权利而不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如何保护版权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作为被侵权方的作者往往都是弱势方,在较高的司法成本下只能忍气吞声放弃自己的权利。我们的目的是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和著作权法的尊严,网络‘免费的午餐’不能再继续了!”
12年过去了,作为站在版权诉讼最前沿的切身感受者,有没有感受到什么变化?
“有!”刘岩说,随着各种新技术的发展,新型的侵权模式也开始出现了。比如今年他就代理了“三面向”向深圳图书馆、深大图书馆等图书馆索赔的诉讼,合计有300多起。“三面向”一方认为,图书馆机构把版权人的纸质作品转化为数字化的形式进行网络传播,从中版权人并没有获得受益,这是发生在文献传递中的一种侵权行为,版权人有权利追讨损失。目前,这一系列案件已经开庭,但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