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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涉嫌"挪用"易到13亿事件:骗贷 还是清白?

游客 2017-04-18 10:56:46    200936 次浏览

昨日(4 月 17 日)下午 5 时左右易到创始人周航本人出乎意料地突发声明,对易到近期频频被曝出的包括司机无法正常提现等问题进行回应,称“确实存在着资金问题,而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原因是乐视对易到的资金挪用 13 亿”,矛头直指乐视公司及其创始人贾跃亭。有律师在昨日晚间对此表示,根据刑法第 272 条规定,一旦乐视挪用易到资金被证实,或将涉及挪用资金罪。

此类挪用资金犯罪立案数额一般在两万到五万之间,13 亿元在数额方面已经远远构成了立案标准。接下来要看这 13 亿元是否涉及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目前来看后者或许不存在,但营利活动有可能是有的。而只要进行营利活动,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紧接着,昨天夜里乐视和易到又马上发布联合声明,称乐视从未挪用过包括用户充值在内的易到任何资金,而且已投入近 40 亿元资金及大量生态资源,支持易到发展。2016 年 11 月乐视控股曾以名下乐视大厦作为抵押物,以易到为主体取得的一笔 14 亿联合贷款中的一部分。有业内人士认为该联合声明并不够说服力,因为乐视大厦只是抵押担保物,但以易到为主体贷款 14 亿,却只有 1 亿给易到,这在银行有可能又会涉及骗贷问题,并“建议银行查一查”。

  乐视”挪用“易到 13 亿事件,到底是犯罪,骗贷,还是一场清白?

  冲突始末

早在 2015 年 10 月,乐视汽车曾战略投资易到用车并获得后者 70% 股权,成为其实际控股股东,并期望其能成为乐视生态链上一环。乐视控股易到后,多位原乐视高管空降易到,并多次传出周航将离职消息,信息显示,去年 6 月,易到公司法人代表即已由周航转为彭钢,彭钢之前身份为乐视 CMO。

但值得一提的是,乐视控股易到之后的一年时间里,烧钱的专车市场并未出现易到再融资身影,而易到开始持续进行大规模充值返现等营销。

据其官方对外数据显示,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开始“100% 充返”活动,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共有超过 653 万人参与,总值金额超 60 亿元。这明显是一笔巨额用户补贴,易到需要垫付不少资金在其中。就在周航此次发声明的前一天(4 月 16 日),易到仍在对外宣传“坚持补贴 500 天”,“充返 80%”,“再来 6 天”等信息。不同于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激进打法、持续的高额补贴让外界多少隐约嗅出一种”触底反弹“的意思。

而自去年 11 月起乐视频频被曝出资金链断裂危机后,其旗下各版块持续受到关注,也加深了外界对其控股公司易到的聚焦。在屡次被质疑到资金链问题时,易到一度义正辞严做了否认,包括之前易到高管在公开接受采访时强调融资非常顺利、”不会存在乐视把易到的资金转到乐视体育的事情,这是三个不同的主题,资金挪动绝无此事”。

不过,此次已离职创始人周航的突如其来回应直接推翻了之前易到所有的否认与遮掩,甚至随后有消息传出乐视挪用易到 13 亿资金中部分正是用于支付乐视体育 2016 赛季中超版权费用。

乐视毫无疑问地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之前有消息曝出,乐视体育B轮融资刚到账,即被划到乐视其他子公司账上,但乐视并未正面做出确认。如果这一消息最后被证实,那么乐视同时将被证明更是因资金链紧张而带来的拆东墙补西墙,其种种拆借问题最后将像多米诺股牌一样陆续被推倒,摊牌。不过目前公开信息还不足以对此做出明确判断。

也不是没有回应,去年年底,乐视创始人贾跃亭对外表达过他对乐视各版块之间的拆借问题的看法,他认为非上市公司板块之间的资金调动是正常的现象,乐视都会在合规方式下操作,资金调动前提是不影响板块自身的业务。言外之意是作为控股股东、拆借部分资金并不违规违法。

话虽如此,但毕竟对于易到来说,公司是独立法律主体,况且不是乐视全资子公司,即便拆借也需要有相应协议并有明确边界,除乐视之外的 30% 易到股东有权利对此知情。而这样,就涉及到了是否为违规拆解问题。

  可能涉及挪用公司资金罪

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武绍志律师对该事件公开给出了部分法律依据说明,他认为该事件牵涉到两个方面:当易到接受包括这 13 亿在内的投资后,该笔资金所有权便归易到公司所有,如果外部使用这 13 亿资金,有可能涉及两方面法律问题:一是违反合同规定,产生合同上的违法行为;二是挪用资金行为产生犯罪,即挪用公司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272 条关于挪用资金罪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武绍志介绍称,此类挪用资金犯罪立案数额一般在两万到五万之间,所以如果乐视挪用资金一事被证实,数额方面已经远远构成了立案标准。接下来要看这 13 亿元是否涉及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目前来看后者或许不存在,但营利活动有可能是有的。而只要进行营利活动,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美国最大企业征信机构之一邓白氏曾给出对于乐视的监测数据,认为乐视的付款指数相比其他企业处于较低的水平,且在短期内从 57 分下调至 36 分,显示即便作为新兴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账款逾期等重大风险事件也可能在短期内集中爆发。华夏邓白氏付款指数最高分为 100 分,显示企业具备提前付款能力,80 分显示及时付款,36 分是一个非常低的分数,显示逾期严重。

  令人唏嘘的官微与联合声明

就在昨天周航发出声明几个小时后,乐视生态官微在晚间更新状态,直斥周航的声明是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意指其过河拆桥。随后,易到也发了相同内容,直指”周航诽谤“,发文措辞令旁观者不胜唏嘘,甚至联想到父子恩断义绝剧情。

昨日夜里 23:30,易到与乐视联合发布声明,称乐视从未挪用过包括用户充值在内的易到任何资金,而且已投入近 40 亿元资金及大量生态资源,支持易到发展。

联合声明中同时称,周航所说的“挪用 13 亿”,事实上是 2016 年 11 月在易到单独贷款困难的情况下,乐视控股以名下乐视大厦作为抵押物,以乐视汽车生态内的易到为主体取得的一笔 14 亿联合贷款中的一部分。当时双方已明确约定,该笔资金用于包括易到在内的乐视汽车生态的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其中,1 亿用于易到,13 亿用于乐视汽车生态。”对此,周航本人不仅知情,也在相关的董事会文件上签字确认,并且易到与乐视控股也已经签订了相关协议“,所以乐视认为此次周航的指责已涉嫌诽谤。

对此回应,有业内人士认为并不够说服力,因为乐视大厦只是抵押担保物,但以易到为主体贷款 14 亿,却只有 1 亿给易到,13 亿给乐视汽车,这在银行有可能又会涉及骗贷问题,并“建议银行查一查”。

有接近易到人士称,目前易到其实还在寻求融资,就看如何度过目前的困难时期。同时也有接近乐视人士表示,乐视近期一度在考虑出售易到股份。不过乐视方面并未给以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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