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终结,已于4月17日向临沂市中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峰、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死亡。
本案由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2月28日移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于2017年3月2日报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其间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