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组成的验收组,日前对安徽、湖北、广东、贵州、宁夏等五省(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作了验收。
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同时还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安徽、湖北、广东、贵州、宁夏等五省(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贵州积极推进“一个规划主导、一张网络覆盖、一证全省通用、一库专家共享、一线风险防控、一省数据汇聚”的“六个一”工程,将“互联网+”理念运用于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2016年,贵州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种类也扩展到207项,实现了“所有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2016年,该省建成并成功运行的全省统一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系统,市场交易主体在全省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相关手续后,便能网上在线完成跨区域、跨系统、跨平台的系列交易过程。通过统一数字证书,贵州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瘦身”率达67.8%,每年可为参与交易企业直接节约经济成本3000多万元,缩短了参与企业的交易时间并降低了交易成本。
据了解,湖北省目前形成了交易、服务、监管一体化的平台管理、市场治理运行模式;安徽省的四大板块交易平台也已整合完毕,统一的运行机制基本建成,平台系统纵横贯通,专家资源实现多库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