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福州4月1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据当地媒体报道,4月11日,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陷入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自杀。
记者从该宾馆所在的泉州市丰泽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了解到,从监控画面显示的情况看,在宾馆入住期间只有该女生单独出入过两次,加上房间内窗户紧闭,以及残留的木炭灰烬等证据,可初步确认为烧炭自杀。
据当地媒体报道,4月10日晚上11时35分,该女生用微信给她爸爸熊先生发去生前最后一段话。“爸爸,其实我真的好爱好爱你啊,从小到大,我做了那么多错事,你都原谅我了,可是这一次,我真的觉得很累啊。还没来得及赚钱好好孝顺你们,如果有下辈子,爸爸我再全部还给你。对不起,爸爸。千万照顾好爷爷奶奶。”
熊先生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回忆道,最早在2月22日,他收到一条催款短信,女儿说她大概欠钱21800元。熊先生当即让在晋江工作的大舅哥帮她把钱还了。4月1日,他又接到催款电话,熊先生立即给女儿打去4000元,女儿跟他保证,差不多还清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4月5日,妻子的手机突然收到女儿上半身的裸照。这一次,熊先生又帮女儿还了14000元。熊先生一直问女儿一共欠了多少钱,让她回家面对,家里人一起帮她还,但女儿不愿说出原因,也说不清到底欠了多少钱,执意要在外面兼职赚钱还。
据统计,该女生卷入校园贷至少5个,仅其中的“今借到”平台就显示借入累计金额570985元,累计笔数257笔,当前欠款金额56455.33元。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一位自杀女生的同学陈晨(化名)。在他的印象里,该女生待人温和,会主动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得不错,但性格“比较要强”。
陈晨告诉记者,有一次在大伙儿讨论到关于在校学生收入来源的时候,该女生就表示出“大学生应该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的念头。事后他也从其他朋友口中得知,该女生做起了微商,“但听说生意不是太好”。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华厦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93年,时为私立厦门华厦大学。2001年,更名为“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4年教育部批准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基础上筹建本科层次厦门华厦学院,2015年4月28日正式批准设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该校教师告诉记者,针对学校个别学生参与校园贷的情况,今年3月17日,该校学工处和团委就面向全校学生下发《关于进一步防患和规避网贷风险告学生书》,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存在诸多风险,倡议学生:以学习为重,不铺张消费,不以任何理由进行网贷;如确实需要贷款,请务必与家长协商,可选择生源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到正规银行机构、信用社机构办理商业贷款;按时还款,培养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理性消费,拒绝攀比;不轻信未经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任何借贷平台和个人;发现外来人员或本校学生张贴网贷小广告,开展校园网贷、非法集资业务的,应主动予以制止或立即报告辅导员老师、保卫处。”
不仅如此,该校学生会还组建了一支“防患和规避网贷风险”校园学生督导队。据悉,校园督导内容主要为:1、对校园内已有的“网贷”小广告予以清除或拍照取证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2、对违规粘贴小广告的行为予以制止,凡发现外来人员或本校学生参与粘贴网贷小广告者立即上报保卫处,并报请学生处对本校参与学生依照《学生手册》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