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知识付费”,或许就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在此类平台上最为热门的提问,更多关乎娱乐八卦。更糟的是,“明星效应”的影响,可能让粉丝和“爱豆”在一问一答中,达成极其不公平的“交易”。
明星效应让“知识付费”平台实现快速盈利
互联网经济风起云涌的年代里,盈利模式始终是核心问题。在蓬勃兴起的新媒体环境之下,为了能够尽快变现,许多曾经闻所未闻的模式都以“创新”的名义粉墨登场,比如,时下大热的“知识付费”。
很难想象,王思聪靠“熟能生巧”四个字回复“如何鉴定绿茶婊”这样的问题能够在和平台进行分账后,依然净获8万人民币收益。这已经不是王思聪第一次通过在线问答模式挣钱了,去年在号称知识平台的“分答”app开通之际,王思聪一口气回答了32个问题,获利17万元。然而,“分答”一夜爆红后突然消失了47天,回归之际,投资人的名单里已经添了王思聪的名字。
互联网付费问答平台的盈利模式很大程度依赖于用户对回答者的好奇,而明星效应几乎是最符合的变现模式。逐利要求决定了“有问必答”的模式,但对提问者对问题类型并没有限定,对回答者的答案也并无干预。所以,除了王思聪之外,郑爽回应对前任的看法因为设限付费,引来诸多人花钱围观;锤子科技CEO罗永浩的问答定价也由500涨到了2000;创新工场董事长李开复进行创业解答也受到热捧。一时间,“知识付费”似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春天,分答、问答、知乎live、得到等一系列平台争先涌入,“分答和知乎必有一战”的舆论也透露着互联网经济新风口。
“知识付费”是个伪命题,提问者更关心八卦
实际上,今天问答平台中的问题大都与知识没有太大关系,娱乐八卦、明星隐私是最具吸引力的问题。有不少媒体批评,今天的“知识付费”刚刚起步已经沦为娱乐附庸,但更令人担忧的是,所谓的“知识付费”很可能是个伪命题。在讨论互联网问答平台中“知识付费”模式前,首先有必要界定一下知识本身的定义。
纵观各大平台的问答内容,即便是所谓“专家解答”的专业问题,也仅仅是类似培训机构性质的咨询类服务,在今天高端咨询业如火如荼的同时,互联网不过是复制了传统咨询业模式后,新辟了零售市场。在消费这些专家解答时,或许有必要自己解答的问题是:我们花钱买的真的是知识吗?还是不过一支贴上了知识标签的安慰剂?
和曾经被寄予推进民主化期待的博客、微博类似,影视明星、公知大V依然是问答平台最早入场的主要答主,这些自带粉丝群的“知识布道者”的身份解释了各大“知识付费”平台的盈利模式,其核心并非知识而是回答者的身份。所以,关于“知识付费”能够促进知识传播或者改变教育资源分配状态的期待,几乎是无稽之谈了。
在“知识付费”这个打着知识旗号挣钱的模式里,收费的主体和它提供的内容,值得被认真审视。同样地,知识的习得绝非依靠消费,毕竟谁也不会相信,花199块听一年的《通往财富之路》,就真能致富。
名人明星违背诚信原则的获利“可撤销”
从表面上看,知识付费就像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买卖合同:不特定的大众提出问题,答主则做出回答,并因此获得收入。有人说,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行不行呢?恐怕还得看,这个“合同”究竟是怎么履行的,合不合法。事实上,在这个平台上,很多的答主(包括明星)答案趋向“娱乐化”,与之前的“知识”定位相去甚远。明星一方借助优势地位,违背约定来轻松“圈钱”,如此“合同”无疑有违诚信原则,也“显失公平”。按照法律规定,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范围。
如果出现明星借知识付费模式的“圈钱”乱象,有没有人管呢?当然有,就是互联网问答平台。知识付费模式是在平台上运作的,明星回答问题后的“收入”,按照比例在平台和明星之间分配。姑且不论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赋予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责任,一旦出现损害不特定公众权益问题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就权利与义务相一致而论,平台既然收了“好处”,就应加强管理监督,也应承担起损害赔偿方面的连带责任,而不能置身度外、隔岸观火。
纪如泽、欧阳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