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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能成为缓解电视台焦虑的一粒解药吗?

游客 2017-04-03 15:50:46    201004 次浏览
直播,能成为缓解电视台焦虑的一粒解药吗?

电视台和直播平台,到底谁帮了谁?


直播,电视台上还是不上,是个很严肃的问题,不上就死或者上了以后死,是个特幽默(黑色)的结局。

 

说电视人没有关注、没有上直播,电视人一定会各种不服(尤其是在湖北), 因为地缘因素以及良好的人脉关系, 斗鱼和湖北电视台有过多次接触与合作,不仅为电视台的直播开了大量方便之门,给予了大量流量支持,还曾经让自己的网红主播参与过湖北电视台的节目,进行过有效的跨界尝试。

 

所以电视人,尤其是湖北电视人,说到直播这个话题,一定会网感十足自信心十足,讲起话来倍儿有面子,那个理直气壮的气势,可以上某高峰论坛作分享嘉宾,中气十足地说:直播,我上了!

 

再来一段细节描写: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乡里搞活动,上了直播。某年某月那一次,我第一次直播,一下子就来了多少多少万人围观,我以及我周围的围观群众,在那一刻很high,我好兴奋好满足好有征服感……

 

别,别,别着急,你知不知道平台因为你是电视台,给你导了多少流量?你知不知道那些围观群众根本就没有关注你,并且不会再来?人家在那里给了你一点儿面子,你就真以为自己就是那么回事了?人家说你好棒呀!你就真的以为自己很棒?要不要在没有导流的情况下,再来一盘?

 

电视人其实应该心知肚明,在这样一个各大直播平台都充满了各种各样可能出位的“黄鳝”表演的时候,在这样一个监管员打个盹,播主就开始表演造人的年代,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大平台,能够用这段充满正能量的电视台合作视频,来给自己确立更多清流的形象,代价何其之少,效益何其之大,何乐而不为呢?

 

这种情况下,是直播平台帮了你,还是你帮了直播平台?又或者,大家关系都已经这么好了,无所谓谁帮谁,大家彼此帮助。这样其实也蛮好,一个大型直播平台,需要有质量的内容,自己培养主播,自己去做新节目研发(就像马东老师,当年被爱奇艺请去做内容高管,马东老师顺其自然地孵化了米未传媒,成就了《奇葩说》一样),这个可以有,但是一定会很漫长,如果说能够和电视台之间发生有效共鸣与合作,就能够缩短这个过程,各取所需,何乐而不为?人,不管供职于哪一个集团,考虑问题一定不要只从人性本恶的角度。这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各取所需的互补,并且包含着浓浓的善意与期许。


但是讲回我们最开始的话题,这种情况,电视台和直播平台究竟谁是主控?

 

事实是电视台没有上直播,试问有哪位播主敢于这么周期紊乱、这么任性,想播的时候,一播5个小时,不想播的时候,5个星期都不来一趟,我说,你能在固定的时候开播吗?你能够只做一个类目的分享吗?你有让人很惦记的主播吗?你有每天都守着,等着看你,只要你迟到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的铁粉吗?你有天天想见你,并且不断地给你刷跑车的土豪金主吗?没有!

 

你什么都没有,怎么好意思说自己在做直播?事实是:你根本就没有进入直播间!问题是:你从来就没有进入直播间 !

 

你那叫什么,你那叫心血来潮。

 

电视台与直播的关系,就像传统工商业与淘宝的关系

 

现在很多人都在说电视要上直播,甚至于把上直播作为对传统媒体救死扶伤的一记灵丹妙药,这类博文,从某种角度来说,只是在乱讲或者仅仅只是在泄愤而已。开的是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中的《 父亲的病 》里说的有复杂药引子的无效药方。

 

电视台有没有能力去做一个自主知识产权的直播平台,部分电视台有,但是,大部分电视台没有,做了直播平台之后,能不能够支撑得起高额的流量费用?没有流量,你去做这个平台为什么?有流量,但没有收入,你做这个平台干什么?还有就是自主知识产权的直播平台,需要的监控,需要的人力资源,捉襟见肘的电视台的财政状态,能不能够支撑得起?

 

电视很少上直播,除了不懂,不敢,害怕产权流失, 没反应过来没闹明白,集束爆弹就已经下来了以外。更加难于启齿更加敏感的问题是,害怕没有延时播控的播出责任,害怕政治风险,许多电视台的高管、当家人,五六年之后就可能退休了,在政治生命这个问题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作死就不会死。哪怕当家人年富力强,在没有搞清楚利害得失以及投入产出等诸多因素之前,不会也不敢贸然做决定。

 

由于其组织架构的官方因素,电视台在这方面的反应能力是不可能快的,从某种角度上讲,也不应该快,当然的结果就是,当家人还没有纠结清楚,还没有弄明白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到底什么才是重点。所以,还是缓缓吧。

 

说来说去,事情只会有一个结果,会做的,早就做了,不会做的,死都不会做。

 

电视台所面临的格局,和5到10年之前,传统工商业所面临的情况是一样的,那会儿没弄明白,先以为是阵痛,然后是一直痛,痛并不快乐着。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原来肚子疼不是要生了,而是得了子宫癌。

 

当马云说,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时候,许多传统的工商巨头没有觉醒,当他们感觉到天下的生意,不经过电商已经很难再做的时候,马云已经提出了新零售的新玩法,电商已经演变成为了实体经济,电商成为所有商贸公司的标配,那个时候再说自己上还是不上电商,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

 

当年,许许多多自建商城的机构,最后都死了,而选择在天猫上去发展业务的先知先觉者,大多创造了奇迹,他们现在有离开天猫,还是天猫与自建平台和微商系统并举的选择权,错过发展期的商贸企业,却在电商和同行的挤压下,走上了无可挽回的衰败历程。他们将面临上天猫,没有利润,会死,不上天猫,流水都没有,也会死的两难困境。

 

电视台的格局与此一样,先知先觉的电视台,其实在分清楚情况之后,应该有一个决断,究竟上还是不上直播,究竟是自办直播平台,还是上别人的直播平台,半年之内就应该有个决断。如果论证的结果是上别人的直播平台更好,就应该分一部分的主持人和编导,去和自己心仪的直播平台合作,共同创造新的节目形态。

 

决策参考

 

1.“主权”是最重要的?

 

主权问题是领导者心目中特别大的一个问题。甚至于是首要的最大的,必然要考虑的一票否决的问题。

 

不怕完全不懂,就怕一知半解并且特别有主见。 你的上级或者上级的上级,有可能还在用类似行政编制的思维方式来考虑互联网上“你的还是我的”的权属问题。

 

我们在回答“到底是我的还是你的”这样一个行政命题的时候, 先来问一下这样的一个问题, 中国移动的电话号码,是中国移动的还是个人的或者是单位的? 天猫上的客户,是店铺的还是天猫平台的

 

我认为答案应该来说它是平台拥有者的,也是应用者,在这样一个互联网时代,进行基础服务并且拥有大量用户的垄断企业,在盈利之前,一定会有海量的天价的投入,如果我们的电视台是一家特别资金雄厚的企业,甚至于应该能够进入虚拟电信行业的超大型市场,但问题是,这些年来,电视台一直在走下坡路,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资金实力去创造一个基础平台。所以最大限度的最恰当的运用别人的资源才是上上之策。

 

说到数据,电视台高层可能会坚持认为自建平台的权属是自己的,数据是自己的。 但问题是,你就那么一点用户数,你的数据量够吗?你有能力给那些人做数据标签吗?他们在你这里是有购物行为,还是留下了你可以识别并且标记的浏览痕迹?

那些堆砌在你的数据库里的零散你尽量小的可怜的无法进行个性标记的数据,其实只不过是一段段散辞的无法提炼的纯文本而已。

 

这些存储信息如果融汇到阿里或者其他云计算的平台,可能还有点用,如果放在你这里,仅仅只不过是一堆理不清的乱码乱麻而已,哪里谈得上是你的还是我的。这种小家子气的做法,其实只不过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

 

在一个开放平台,只有数据量足够大,并且能够给个人进行标记的情况下,大数据才有真正的作用。大数据的应用其实还包括了浏览器等等工具,但所有的关键工具,关键的数据获取的能力都在大公司手里的时候,盲目地去自建一个封闭的平台,是你以为的守土有责还是画地为牢呢?

 

所以数据这一块应该是共享和分享的,越分享越有价值,越封闭越一无是处,所以上别人的平台不是在为别人服务,不是在为斗鱼或一直播等平台打工,而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以最小的代价来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所以,最佳的方式就是跳转。从自有平台上跳转到合作平台上去,另外也不要过多的孩子气,动不动就要谈股份制,一个商贸企业在天猫上获得了几亿几十亿的成功,是不是就一定非要去跟天猫谈他跟马总之间的股份呢?大平台做了非常多的基础建设,获取他的正当的收益甚至于大数据的超额利润,人家投入了,这是该别人的,并不是你不拥有这个数据,你就不能够从这个数据当中获益,等支付平台能够给电视台带来收益的时候,他是不是也还是会采集在他这里消费的人群的电话号码以及其他的数据,是不是这些数据更精准更有效的能够给他带来收益?

 

所以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里,你应该尽可能地为别人打免费工,通过服务获得自己整体的效率。 互联网从来就没有边界,不恰当的封锁往往是会画地为牢。

 

2.所谓政治风险,完全可以规避

 

就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说明白了,高管们才有可能会同意在别人的平台上去下力。并且,另一个方面,最高层的管理阶层,现在对直播平台实行的也是智慧管理,即使没有那个几分钟的延时,对于造人事件等等负面的,可能丢掉乌纱帽的行为,已经有良好的策略,并且有一定的宽容度,控制在有效的范围之内,并不会影响到推动直播合作的传统媒体高官的前程。

 

借鉴一下影视制作单位的策略

 

“我看到后面都不是观众,我看到后面都是弹幕”,是的,直播平台在经过了千播大战之后,已经进入了前二十名的pk。这个时候,直播平台作为一种山一般的存在,已经是无法撼动的一个事实。在这个时代,上优质的直播平台,就像当年企业选择上天猫一样。但是在这种全网时代的与直播平台的合作并不能够是盲目的,也不能够是随意的。

 

电影、电视剧创作单位走在了电视媒体前面,他们创造了很恰当的模式。

 

电影大佬们获得票房的主战场,一定是在电影院院线,如果什么都一开始就给了视频平台,那明星就得饿死,制片方老板们就得跳楼。电视剧的首播一般在电视台,如果完完全全都放并且只放在网上,那些IP,可能也会饿死。

 

那么,掌握好策略与节奏就非常重要。网络平台上的播出一般都会比院线和电视要慢,许多影视剧甚至于连剧情介绍都不可以提前过多的剧透。当第一波消费结束的时候,他们再二次销售给视频平台,并且价格不菲。通过网络的传播,获得了更多的普及率,为开发衍生产品创造可能。

 

直播和电视台的配合一定也是如此,由于直播不那么严谨,所以可以为某一档ip的电视节目的前期做好准备,成为前奏,成为前戏的一部分,再把优秀的提纯的部分拿到电视上去展现,哪怕是中国新歌声这样的大IP,其实都是可以以网络直播来作为整个IP的前戏,在电视节目播出之后,除了在视频网站上播出节目以外,也可以通过直播来做后期的余热利用。

 

这样的组合以及时间差的搭配,才能够更好的烘托电视主场的营销。

 

新直播,“新”在哪儿?

 

很多事情到最后都会冠以一个新字,就好像新精武门新龙门客栈,我们见识了新零售,其实说白了,就是没有电商的零售就得死,我们也见识了新影视,其实就是除了院线以外,数字发行也变得无比的重要。那么,新直播呢,其实也就是说,真正的让直播与电视成为互相利用彼此融合的合体。

 

哪里有新呢,新阵营的名单上有你吗?你竞争上到岗了吗?新零售、新影视、新直播,他们仨一起喊你回电视台上班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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