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共享单车与我们邂逅在美丽的春天里。北京街头巷尾流动着黄色的OFO、橘色的摩拜、蓝黄双拼的永安行,编织着首都新的城市风景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单车分享、汽车分享、房屋分享……分享经济正成为最活跃的创新领域,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不求拥有,但求享用”
分享经济是倡导以互联网为媒介整合线下闲散资源、通过共享平台连接供需双方、有效降低社会边际成本的新经济模式,能够有效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实现闲置资源充分利用,形成新的增长点,为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自2016年以来,以OFO、摩拜单车为代表的互联网共享单车运营服务公司,通过单车使用权“有偿、适价、分时”共享与流转,以及“网络支付”、“先押(金)后付”、“无桩停/用车”的运营模式,风靡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在共享单车的带动下,分享经济正出现井喷式增长。
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估算,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共有6亿人参与,比上年增加1亿人;分享经济企业的融资规模达1710亿元,比上年增长130%。
机制创新容易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共享经济模式正在交通、教育、企业创业、金融及其他社会民生领域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魔力。有机构预测,我国分享经济未来几年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将成为现代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不求拥有,但求享用”的共享经济带来了新的消费方式,但问题也随之而来。预计今年,共享单车市场用户规模将继续保持大幅增长,年底将达5000万户的规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在去年“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增加了“引导”二字,这是对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视。如何“科学规范与引导共享经济发展”,成为今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学者、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说:“共享单车的出现给城市管理者出了一道考题,政府应根据这些新模式对现有法律或规范做出调整或创建,以有利于共享经济活动更健康、更大规模地发展。”
“做生意,应该有规则”
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企业经营与公共利益、依法管理与法规空白等矛盾,正是共享单车成长中的烦恼。两会代表、委员都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对不断出现的新兴业态有超前的研究,规范其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经信委副主任傅新华表示,共享单车是好事,低碳环保,方便百姓出行。但是共享单车的出现不应该破坏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
“除了要限制共享单车对社会资源的无度占用,我们也必须看到,共享单车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刘志彪说,“共享单车方便了市民出行,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值得肯定。但实际上,共享单车企业收取押金和使用费,赚取沉淀资金的利息,几家共享单车龙头企业累计融资数十亿美元,这都说明共享单车并非单纯的公共产品,而是在做生意。做生意,应该有规则。”
共享单车的无序竞争,资本的疯狂追逐,也让两会代表、委员们感到隐忧。“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自由的环境,但是这样的创新业态也应该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副部长蒋耀平说,“这一理念的首创者,经过实践,获得成功。这时候,别的企业一哄而上,这算不算是侵犯知识产权?即使不存在知识产权的问题,政府部门也应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要避免垄断,也不能让竞争过于无序。”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所原所长何力则表示,在规范共享单车的运营方面,还要重视存在的金融风险。共享单车的押金并不便宜,有的车接近300元,这些钱会被企业用于其他投资,如果投资一旦出现问题,押金无法收回,也将成为隐患。
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提高,从技术的角度让共享经济的发展成为可能。对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也可以考虑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去解决。
傅新华说,企业可以加强对车辆流动大数据的精细研究和分析,计算出车辆在一个时间段一个区域投放的数量是否合理,能够根据需求即时调配;政府要根据数据分析尽可能提供合理的资源,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共享单车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快速发展。
“别着急做评价,让子弹飞一会儿”
共享经济带来的种种问题,实质上是其高开放、高流动、迅猛发展等特殊属性,特别是进入某些行业不受约束地在灰色地带“野蛮生长”,严重冲击着传统经济社会制度和秩序。发展共享经济的关键,在于以“共享”的理念,让制度重新构建新的秩序。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共享”不只是指平台公司、用户,而是包括传统行业等全社会的“共享”利益最大化。
共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还存在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信息基础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田红旗表示,应建立起各行各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实现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共享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未来国际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茜认为,应当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制定适用分享经济的法规条款,针对房屋、家政、企业服务等发展较快,且和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领域,要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当然,针对共享经济这样的新生事物,最怕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蔡威认为,政府应当确立底线性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改变单一监管思路,通过政府、平台、参与者多方参与协同治理。
3月6日,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意见征求。据悉,该文件将针对分享经济发展实际,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完善,加强释法、修法工作,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与政策规定。与此同时,针对共享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各地政府也在积极着手解决。
对于共享经济发展的未来,研究产业经济发展的刘志彪充满信心。他说,从目前来看,共享经济除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现状,对我国发展的实际贡献还并不显著。不过我相信有国家政策的鼓励引导,有企业的大力投入,有技术的创新实践,有大众的热情参与,分享经济一定会在就业、竞争、消费者福利、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带来更多惊喜。
而对新业态充满期待的傅新华则潇洒地说:“在新事物面前,别着急做评价,让企业在竞争中调节,让资本在竞争中走向理性,让子弹多飞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