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新规章《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除了有七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外,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流程、运费又该由谁承担?昨日,市市场监管委针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无理由退货的具体流程
《办法》规定了消费者、网络商品销售者的规定动作、时间节点和延误责任,具体流程分为四步。首先,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签收的次日开始起算。第二,网络商品销售者收到退货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信息。第三,消费者获得上述信息后应当及时退回商品,并保留退货凭证。最后,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此外,《办法》规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对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的使用和返还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
运费该由谁承担怎么算
《办法》规定,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消费者参加满足一定条件免运费活动,但退货后已不能达到免运费活动要求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退款时可以扣除运费。《办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支付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并被网络商品销售者免除手续费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可以在退款时扣除手续费。
不履行义务将影响信用
对于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履行无理由退货有关义务的行为,《办法》规定了两类罚则,同时明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处罚信息计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