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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宣贯新《条例》 扎实推进“十三五” 努力推动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游客 2017-02-22 14:37:08    201245 次浏览

全面宣贯新《条例》 扎实推进“十三五” 努力推动无线电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日,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无线电管理局巡视员阚润田在座谈会上作了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落实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布置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新一年重点任务。

一年成绩单 亮出各项工作新进展

2016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按照“三管理、三服务、一突出”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要点,不断筑牢频率台站管理、电波秩序维护等工作支点,紧紧抓住重大活动保障的重要节点,主动应对黑广播、伪基站等社会热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出台,法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新修订的《无线电管理条例》发布实施。新修订的《条例》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于2016年11月11日联合发布,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条例》自1993年发布实施23年来第一次修订,为推进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开展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制定发布《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会同铁路部门起草形成《铁路无线电管理规定(初稿)》,配合最高检、最高法,起草《刑法修正案(九)》“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深入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简政放权,取消两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频谱使用评估取得良好成果,常态化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2016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以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为全年工作抓手,采取分维度测试、广地域覆盖、多角度比较的方式,对公众移动通信、通信卫星等系统频段的使用效率进行了总体测试评价。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共完成7种技术体制共25个频段,以及9颗通信卫星的数据采集,全面掌握了全国建成区公众移动通信频段和卫星重点频段的频率使用状况。

(三)频谱资源配置紧扣信息化发展需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力度持续加大

基本完成《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工作,起草形成送审稿。稳步推进5G(IMT-2020)等重点频率规划工作,完成5G技术研发试验用频协调,协调批复车联网试验用频,明确窄带物联网(NB-IoT)候选频段。统筹协调各行业领域用频需求,重耕72MHz频率,推进1880MHz~1885MHz频段频率腾退。支持铁路部门在450MHz频段开展LTE-R技术试验。规划401MHz~406MHz频段,满足医疗植入无线电通信系统用频需求。扎实做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日常管理,重点协调保障北斗卫星导航、量子卫星、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等国家重大项目的相关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

(四)台站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管理中心逐步向事中事后转移

健全台站设备日常监管机制。认真做好无线电台站执照核发登记工作,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办理执照的台站达443.46万个(不含军队台站及移动通信终端),较2015年年底增长15.6%。严格执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全年共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7798个型号。加大台站国际申报力度。在边境省(区、市)提供频率台站资料4万余条的基础上,已有1万余条正式进入国际电联登记审查程序。我国在国际电联登记的频率台站数量大幅增长,重点边境地区国际频率协调的优势地位正在逐步形成。

(五)干扰排查和专用频率保护常抓不懈,电磁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持续提升日常监测和干扰查处工作效能,严格落实监测月报制度,及时处理无线电干扰申诉,全年查处干扰6208起;持续抓好专用频率保护和干扰隐患排查,发挥专用频率保住长效机制作用,开展民航地空通信频率干扰查处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完成84起外国政要访华临时频率审批和保障任务;严厉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等严重违法设台行为,全年共配合公安、广电、民航等部门查处伪基站违法犯罪案件2048起,查处黑广播案件3275起。相关工作获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郭声琨国务委员批示肯定。

此外,各地积极配合考务部门,严厉打击重大考试中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单位致信感谢。

(六)无线电安全保障护航国家重大活动,进一步彰显电波卫士责任担当

保障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安全顺利举行,相关工作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高度认可和部领导批示表扬。圆满完成G20峰会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构建了主会场、杭州核心地区、杭州周边市县、浙江周边省市、京津冀全域五级无线电安保圈。内蒙古、广东、海南、青海、河南等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圆满完成了“神州”系列飞船着陆、2016年珠江口国家海上搜救演习、长征七号运载火箭首飞、博鳌亚洲论坛、环青海湖电动汽车挑战赛、洛阳牡丹文化节等重大任务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获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此外,牵头组建了冬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河北、北京赴场馆所在地开展实地勘查,冬奥会无线电安全保障筹备工作启动。

(七)对外协调合作稳中有进,频率台站国际权益维护取得新成果

推进边境无线电频率协调工作。有序开展中越、中俄边境地区以及内地与香港无线电业务频率协调会谈。积极稳妥开展中朝边境频率协调。完成与俄罗斯、日本、哈萨克斯坦、越南等国的日常函件协调。加强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资料申报和协调。与日本、荷兰、韩国、印度尼西亚以及澳大利亚主管部门进行了5次卫星网络协调会谈,向国际电联申报各类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资料共111份,完成边境地区拟设置使用的39座地球站的国际协调工作。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国际事务。继续做好国际电信联盟无线局(ITU-R)、亚太电信组织(APT)研究组国内对口组活动管理,协调完成WRC-19议题的国内准备工作组的组织结构及分工。圆满完成APG19国际会议承办和参会工作,中国多位专家进入APG领导层。

(八)“十三五”各项任务进展顺利,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十三五”规划体系基本成型。推动将无线电管理相关内容首次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形成国家总体规划、无线电管理专项规划和地方发展规划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格局。编制发布《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年)》和省级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推动无线电领域团体标准先行先试,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完成16项团标立项。规范频占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配合财政部完成2016年频占费资金使用技术业务审核和资金划拨。建立季报制度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完成2015年全国频占费资金使用绩效试评估。开展对6个省(区、市)的频占费资金财务抽查。

(九)宣传与培训成效明显,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印发《全国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指导意见》及《2016年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世界无线电日”和“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宣传活动,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启动“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和口号征集与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站体系作用,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通讯》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无线电管理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各地结合重点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无线电管理宣传和培训活动。

九大任务 实现能力水平全面提升

2017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着眼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大局,牢牢扭住频谱资源管理这个中心,全面宣传贯彻《条例》,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实,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党政机关的能力和水平。

(一)全面宣传贯彻《条例》

《条例》修订出台是无线电管理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推进我国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作为带动2017年全面工作的抓手,《条例》的宣贯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完成《条例》释义的编写出版,开展《条例》的培训和解读,深化对《条例》条文的认识,加强对《条例》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宣传。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配套法规规章制度修订。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按计划完善调整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序推进行业无线电管理制度建设,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修订工作,推动《刑法修正案(九)》“扰乱无线电通讯秩序罪”司法解释出台。三是深入实施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放管服”要求,简化行政许可流程、优化行政许可服务。细化《条例》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为。探索编制无线电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二)提升频率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加快重点频率规划工作进度。提出第五代公众移动通信6GHz以下频段规划方案。出台窄带物联网(NB-IoT)频率规划。做好5G技术试验毫米波段用频协调。开展智能交通(含LTE-V及毫米波雷达)、航空遥测、450MHz~470MHz频段频率规划研究。深入调研无线充电、海洋雷达频率使用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统筹协调行业部门用频需求。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协调引导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中长期用频需求。做好公众移动通信、宽带数字集群专网和北京新机场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用频协调和配置。落实两办发布的《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研究开展频率资源市场化配置试点。

推进频谱使用评估工作常态化运行。建立频谱使用评估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频谱评估相关标准和规范,继续开展对重点频段使用情况的专项评估,加强成果运用。

做好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管理。推进空间电台和卫星网络管理相关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使用规划,探索开展相关资源使用风险预警机制试点工作。重点做好北斗系统等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空间业务网络资料的申报、登记、管理工作。

(三)改革创新台站设备管理

改进台站监管模式。修订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管理相关规定,试点台站数据库与电信运营企业公众移动基站数据交互、动态更新。探索台站执照电子化。研究制定台站数据质量评价标准,实施台站数据优质工程。做好制式无线电台许可实施主体变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地球站规范化及属地化管理。

强化发射源头管理。修订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管理和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相关规定。指导无线电协会进一步规范业余无线电操作能力验证服务。

(四)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频率使用安全

营造良好电磁环境。规范无线电干扰申诉及查处工作,开展监测月报信息化试点。发挥长效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配合做好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工作。加大对黑广播、伪基站等严重违法设台的治理力度,在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

保障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无线电安全,切实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博鳌亚洲论坛、中阿博览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活动的用频协调与保护。

有序推进2022年冬奥会筹备工作。发挥工信部冬奥会筹办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依托系统资源,有效形成合力,做好部冬奥会筹备工作的总体协调。制定《2022年冬奥会无线电安全保障筹备工作规划纲要》,启动相关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

(五)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建设落实

做好规划任务分解和落地。制定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建立规划实施与频占费资金使用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重点推进边境及沿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和国家无线电安全技术实验室建设工程。研究制定与规划实施相适应的建设标准规范。

主动发挥标准作用。加强无线电管理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编制《无线电管理领域“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引导鼓励团体标准制定,在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和产品测试认证等中鼓励引用团体标准。

(六)促进无线电管理国际协调与合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卫星网络和边境地区频率的国际协调。落实《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规定》,依法开展与俄罗斯、越南、朝鲜、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周边国家及地区的频率协调。继续推进与英国、俄罗斯、阿联酋、法国主管部门间的卫星网络协调。做好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频率台站的国际申报工作。

完善无线电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加强2019年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议题研究管理和相关会议参会筹备的组织和规范。承办国际电联第14次609决议磋商会。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工作委员会做好我国在国际业余无线电联盟(IARU)席位变更的配套工作。

(七)规范频占费资金使用管理

开展频占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组织第二轮地方频占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建设频占费资金执行信息数据库和固定资产信息集中报送系统,推进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等业务的频占费征收标准调整修订,完善频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八)提高宣传和培训工作服务大局能力

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发布“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和口号,做好规范使用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和无线电知识科普等活动。以《条例》、无线电安全保障等为重点,加大对新疆、西藏等中西部地区的培训力度。

(九)强化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配合

加强无线电管理军地协调。完善军地无线电(电磁频谱)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战区与相关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协调机制建设。

密切国家、省和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间的相互协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坚持分工管理、分级负责,以《条例》为总依据,科学配置工作职能,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凝聚频谱资源管理合力。

六项原则 应对当前形势和问题

当前,围绕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信息化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无线电应用加速向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渗透。加快构建移动、宽带、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立我国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而作为信息化无所不在的重要载体,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资源要素,无线电频谱的作用愈发重要,对管好用好频谱资源提出更高要求。

放眼世界,全球再次掀起信息化发展的强劲浪潮,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的战略性、稀缺性日益凸显。突出表现在,以5G为引领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围绕5G频谱的竞争不断升温。2016年,5G技术及发展成为ITU和3GPP等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7月,美国FCC释放超过10GHz的高频频谱资源用于5G技术发展,是国际上首个发布5G频率规划的国家;欧盟紧接着发布“5G行动计划”和“欧洲5G频谱战略路线图”,为5G部署初期的多个场景明确了部分候选频段;日、韩也在加快5G频率的相关研究工作。卫星轨道方面,静止轨道资源最为稀缺。全球静止轨道上常规频段(L、S、C、Ku等频段)的使用已接近饱和。截至2016年年底,全世界共有静止轨道在轨卫星506颗,其中美国178颗、欧洲国家103颗(包括俄罗斯),我国有46颗(含香港地区11颗)。同时,各国对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需求十分迫切,尤其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属全世界共有,相关协调具有更强的国际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从表面上看这是围绕资源的竞争,其实质是各国为抢占全球信息产业制高点和发展新高地展开的角逐。

环顾周边,我国边境地区电磁环境日趋复杂。我国与14个国家接壤,6个隔海相望,边境线总长约2.2万千米,海岸线1.8万千米。随着周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形势变化,边境地区电磁空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不断发生的边境无线电越境干扰事件,大都与地缘政治、经济问题存在密切联系,这无疑增加了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困难度和复杂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认识问题的能力。

聚焦国内,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推进,无线电应用宽带化、移动化、泛在化趋势明显。据我国IMT2020推进组预计,到2020年全球移动终端(不含物联网设备)数量将超过100亿,其中我国将超过20亿,全球物联网设备数量将达到70亿,其中我国将接近15亿,将带来频谱需求的爆发式增长。随着交通、铁路、民航、电力、航空航天等行业领域信息化持续推进和加速发展,列控列调、航空导航、负荷监控、遥感遥测、应急通信等系统都对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提出大量需求。与此同时,空中电磁环境日益复杂,黑广播、伪基站等违法设台背后的黑色产业链成因复杂,与社会治安等问题相互交织,除而不尽、打而不绝,具有很强的顽固性。

审视自身,更要清醒地认识到,无线电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在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上还存在短板;对一些长期闲置,利用效率不高的频谱资源缺少评估和回收再利用机制;推动监管模式转变的方法还不够多;技术设施建设水平和应急处突能力与当前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等监管任务需要还有一定差距;频率占用费资金的使用效率亟待提高。

这都要求无线电管理工作者积极转变观念,锐意改革创新,破解管理难题,在做好各项重点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频率管理重精细。要以提高频率利用效率为方向,建立划分、规划、分配、回收、再利用的闭环管理机制。鼓励认知无线电、动态频谱共享等新技术应用,推动频率分配由独享向共享转变。根据地域差异、行业特点,区分不同场景,制定有针对性的频率分配方案,提高频率供给精准性。

二是坚持台站监管抓全程。要建立以兼容分析计算、电磁环境测试、设台审批、年检、报废为主要环节,相互衔接的台站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电磁环境保护需要,做好既设台站台址的规划和保护工作。

三是坚持秩序维护聚合力。要继续发挥好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作用,建立健全与公安、民航、广电、交通、铁路等有关部门的工作机制,构建上下协同、左右联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坚持安全保障成体系。要充分认识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借鉴历次重大活动保障经验,以频率管理为核心、台站管理为基础、活动场所为重点、监督执法为手段,完善军地协同、部门联动、国家指导、属地为主的无线电安全保障机制,科学配置频率,严格电磁管控,强化体系管控。

五是坚持技术设施更智能。要加大无线电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建设投入,增强监测数据的挖掘与分析能力,提升监测数据的应用价值。开展智能监测网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化监测网建设,提升不明无线电信号的主动发现能力。

六是坚持国际合作求共赢。深化频率和卫星网络协调,用建设性方式努力扩大共识,减少分歧,维护我国频率台站合法权益,同时兼顾外方合理诉求。利用好双边多边机制和平台,推动我国频率规划与周边国家的协调对接,服务我国产业“走出去”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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