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广东省质监局发布了《2016年广东省电热水器等7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公告显示,电热水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超三成,部分不合格项目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危及消费者人生安全。
广东省质监局质监处副处长刘超越表示,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5批次的电热水器产品和80批次的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产品。其中,电热水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7.3%;燃气热水器(含燃气采暖热水炉)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5%。
刘超越还表示,本次抽查中,大部分被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厂商均为中小型企业,如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大型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发现率均为零。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高级工程师梁然峰表示,在本次抽查的电热水器中,部分产品限压阀不符合热水器内胆额定的压力要求,可能导致热水器内胆爆裂、漏电等危险事故;此外,部分热水器接地措施不合格,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于热胀冷缩的原因,可能造成产品接地不牢固,带来安全隐患。
据了解,本次产品监督抽查还包括了17批次电热暖手袋、电热毯产品的抽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1.2%。据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海舟介绍,被抽查的电热暖袋产品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排气塞、耐热耐寒等,可能引起热水袋爆炸、起火等危险。
刘超越称,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广东省质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