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颖老师,您好!报账已办理,支出项目为:20202980139。支出内容为:赴北京差旅费报销,金额3671元,凭证编号为:02536,打入您尾号为2878卡中,请查收。如有疑问,请与单位报账员联系。”这是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汪颖近日收到的一条短信,短信由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自主研发的短信服务平台发送,让报账者实时了解报账进度、到账时间等信息。
“从把报销票据交给报账员,到报销款到我的银行卡,中间只隔了一天,确实比以前快很多。而在两年前,同样的事可能要等一个月甚至更长。”汪颖说。
汪颖的经历得益于2016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在华中师范大学,每个学院设立了一名财务报账员,报账员负责学院所有日常财务报销业务;负责办理借款、转账;负责本单位会计报表填报等工作。原则上,财务处只对报账员提供报账服务。
为了给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若干意见发布后,北京大学积极探索对科研财务助理统筹管理,由财务部门和科研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岗位考核、信息备案等管理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利用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及答疑。
科学家不再当“会计”了。不仅是经费报销更加便捷,若干意见聚焦科研人员关心的主要问题,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明确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差旅会议不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在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给科研人员“松绑 激励”;强化单位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营造良好环境,减轻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增强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强化工作督查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016年11月,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落实若干意见情况专项督查,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在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现场督查了10个行业领域49家重点中央高校、科研院所。
——单位自主权明显增强。对于若干意见赋予的科研项目预算调剂、劳务费分配管理、间接费用使用管理、结转结余资金留用、横向经费管理等自主权以及差旅会议等管理权限,各单位正在有序承接,结合本单位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如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均已制定或修订了差旅、会议内部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地确定了业务性会议次数、天数、人数、开支范围与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绝大部分单位已完善了预算调剂的内部程序和流程。劳务费分配管理等办法正在陆续出台。
——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大部分被督查单位制定了涵盖预算、收支、合同、固定资产、科研项目资金、档案等内控管理制度。中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普遍使用公务卡结算。
——科研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升。大部分被督查单位设立了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改进了对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报销、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的服务。绝大部分被督查单位建立了信息管理平台,部分单位实现了科研经费核算、查询、预警、控制、信息推送等功能。一些单位还探索了“互联网 科研服务”模式,采取自助终端、微信等便捷化手段,节约了财务报销时间。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若干意见落实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单位责任担当不够,不愿行使已经下放的管理自主权;有的单位未能及时出台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政策激励效果未能充分发挥;有的单位管理相对薄弱,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单位未公开科研项目主要信息等。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