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拥有一台10年前购买带有DVD驱动器的PC,那么你现在可以申请10美元赔款。索尼,NEC,松下和日立LG和消费者之间的集体诉讼现在接受索赔申请。消费者集体诉讼指控这些厂商向戴尔和惠普等PC制造商出货的光盘驱动器随意涨价。如果你在2003年4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了带DVD驱动器的电脑,那么你就在集体诉讼行列当中,你可以为每个驱动器申请10美元赔款。
根据CNET报道,消费者似乎不需要任何购买证明,并且负责接受消费者索赔的负责人只收集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当前拥有的驱动器数量。您需要在7月1日前提交索赔,并且在诉讼中其他被告问题已经解决之后才能获得赔款。索尼,NEC,松下和日立LG已经提交了1.245亿美元的整体解决方案,留下足够的现金补偿约930万台DVD驱动器。
不过此项诉讼要求提出索赔的消费者是美国以下州的居民: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哥伦比亚特区,佛罗里达州,夏威夷,堪萨斯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苏里州,蒙大拿州,内布拉斯加州,内华达州的区新罕布什尔州,新墨西哥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俄勒冈州,田纳西州,犹他州,佛蒙特州,西弗吉尼亚州或威斯康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