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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档“手写票”屡禁不止 小镇影院偷了周星驰的票房?

游客 2017-02-03 11:01:33    200736 次浏览

■本报见习记者 谢若琳

春节期间,电影市场火爆,尤其是在回乡潮带动下,小镇院线成为票房主力。但是,《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这期间,三线、四线城市中“偷票房”的情况格外猖獗。

2017年初,博纳影业总裁于冬公开痛批偷票房的行为,“去年中国电影票房收入早就超过500亿元了,至少有20%的票房没有统计上来,影院偷票房才是中国电影的黑洞” 。

实际上,监管层也在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但是,截至目前,仍然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管措施,保利影业公共事业部总监刘建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偷票房会严重伤害产业链上各方利益,势必影响行业发展,立法迫在眉睫。

票房小偷屡禁不止

在北京工作的任先生返乡过年,本计划在大年初一看《大闹天竺》,没想到在山东省寿光市华映影城遇到了“撞票”的情况。

“我是在猫眼票务平台买的票,看电影时却发现有人买了同一个座位的票”,任先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除了“撞票”外,当天他还经历了“被”退票的事情,“我在猫眼上购买的其他2张电影票,成功选座并完成付款后,莫名其妙地自动退款了。”

有了解票务平台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可能是地方影院“一票两卖”,属于影院偷票房的手段之一,“因为卖出去的票被退掉后,票房就不被记入专项资金了,如果该座位二次出售,这部分费用就可以收入影院自己囊中”。

更夸张的是,甚至有影院出现了手写电影票。在杭州工作的聂先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大年初一下午,他计划去老家湖北省监利县朱河加兴电影城看电影, “我在柜台买《西游伏妖篇》的票,她(影院工作人员)拿了一张电影票的纸 ,然后手写座位号,我问她为什么是手写的,她说‘过年这段时间票太紧张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老家看电影,觉得电影院看起来很不正规,不但手写电影票,还要自己购买3D眼镜。”

一张电影票的背后,会有多方势力参与分账。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来说,票房收入的5%是电影专项资金,3.3%为营业税,由电影院代缴,剩余的91.7%被称为净票房。而净票房又由制片方、发行方、院线方、影院四方分食。对于国产电影来说,电影院及院线可以提留57%,代理发行方能拿到1%-3%的费用,剩余的40%-42%归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也就是说,如果电影院偷票房,那么就不用支付其他三方费用,甚至省去了电影专项资金和营业税,获得100%收益。与此相对应的是,片方利润受损。如果按照39.5元/张的平均票价计算,每出现一张《西游伏妖篇》手写票,制片方和发行方至少损失了14.5元”。

监管漏洞亟待解决

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不少小型影院选择铤而走险。博纳影业曾经做过一个粗略统计,全国至少有100家年票房不到3万元的影院,于冬认为,这些影院主要靠偷票房生存,“有部分票房没有统计上来,尤其是新开影院,更是偷票房的重灾区,今年全国新增了9000多张银幕,大部分是新开的影院,新开的影院有房租的压力,而且三、四线城市对偷票房的监管很难” 。

小城市的影院很多是个人投资的,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行为的举动,刘建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行业的管理手段单一,只能依靠当地的广电局人员抽查,以及行业自律。“可是,很多小城市甚至都不设有广电局,或者说广电局功能不完善,从而导致国家对于‘小镇影院’监管上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另一方面,此前广电总局也在不断完善售票系统。据记者了解,2015年初,广电总局曾推出监管U盾,希望加强监控;2016年初,广电总局还推出过《关于开展电影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详细列名了26种违规行为以及处罚措施。

然而,上述手段的效果并不理想。刘建峰告诉记者:“一方面,监管乏力,第三方票务网站尚未下沉至四线、五线小镇影院中,导致影院方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行业监管制度缺失,从业人员对偷票房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大家都知道逃税是犯法行为,但是却不曾想偷票房是犯法的。实际上,我国也没有相应法律来约束这一行为,立法是当下迫在眉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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