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有话要说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2月3日晚,一男一女两人在某直播平台直播“在宜家过夜”,并躲进衣橱希望躲避保安检查。随后,商场保安发现两人并报警。12月4日,当事男主播赵先生回应,此举只是希望体验童年躲猫猫的经历,并无恶意,被发现后已知错并向宜家方道歉。
主播隐藏在商场内直播过夜,存在侵犯商场顾客隐私,对门店治安环境构成威胁等多重风险,令人心惊。虽然主播自称直播无恶意,但这并不能成为其无聊的任性行为的挡箭牌。
商场对营业时间已有明确告知,且在关门之前进行了语音提示,主播明知规定却故意挑衅,是对商场规矩和安全的无视。此外,直播内容通过互联网这一大众平台进行传播,将起到不良示范效应,如果有人照此模仿,不排除发生更严重问题的可能性。
根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直播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直播宜家过夜显然不属于此项范围,甚至涉嫌触及社会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
网络直播为年轻人展现自我提供了更便利的渠道,但主播们不能忘了,在小空间内直播不能失了尺度,不应以涉黄涉赌打法律擦边球;进入公共空间,更不能违背社会公德逾越法律底线。任何为了吸粉、吸金的图一时之快行为,最终都将得不偿失。卞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