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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降价”平台被发现售卖假货 想维权遇难

游客 2016-11-09 02:27:52    200740 次浏览

梁女士通过“闪电降价”APP购买一双新百伦运动鞋,但收到商品后发现,到货型号与下单型号不同且做工粗糙,想退货又打不通平台客服。北京晨报记者向新百伦官方咨询得知到货的鞋是“山寨”品,“闪电降价”未取得品牌相关授权。

梁女士在“闪电降价”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款新百伦的鞋,价格200多元。但收到鞋后,令她大失所望,鞋盒破烂且没有小票,鞋外表有明显差异。“我买的是ML574UC,但到货的是WL574UC。”梁女士说,因平台承诺“收到假货退一赔二”,她就打算退货,“平台上提供的商家电话是空号,平台客服也打不通。”她只好在网上提交退货申请,但几天过去,退货申请仍未被处理。

北京晨报记者发现“闪电降价”平台首页承诺“全部正品”“无忧退货”,在购物页面,有CK、阿玛尼、、阿迪达斯、新百伦等多个品牌商品,在商品下,有“收到假货,退一赔二,最高赔偿2000元”等字眼。但记者电话咨询新百伦官方售后电话,工作人员称,新百伦并未生产过“WL574UC”这一型号的鞋,梁女士收到的货物应属“山寨”品。工作人员还表示,新百伦品牌官方并未授权过“闪电降价”这一电商平台。耐克官方客服人员也表示,品牌并未授权过“闪电降价”。

记者搜索发现,不少网友有着和梁女士一样的经历。“用了几次感觉就是一个销售假冒伪劣的平台”“专卖假货,大家不要上当”。为了协助消费者解决难题,北京晨报记者连续两天拨打“闪电降价”客服电话整整40次,均因“客服正忙”为由自动挂断,居然没有一次打通过。

最终,经协商后商家并不承认售卖假货,“还说可能是我把鞋子调包了,气死人了!”但在平台协商下,商家愿为梁女士完成退货。

对此,京衡律师事务所余超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如网络平台没办法提供商家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平台索赔。如果平台明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也依法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余律师还提醒消费者,遇此类情况可向商家所在地或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投诉。

北京晨报记者 张静姝 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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