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这个。解释得很充分。摘抄转发:
中国过去押钞由武警负责,之后变为经警,
最后,参照国际惯例,成立公安部门监管的武装押运公司,独家负责所有银行的押钞工作。
与各发达国家一样,押运人员不属于警方编制,持非制式枪支(大部分采用霰弹枪,如香港)
与各发达国家一样,运钞车在运钞中有特权,发生不伤人交通事故,可驶离,事后处理,
或者驶离事发地点100米外,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情况不明的状态下,驶离可能的劫匪埋伏圈,这是行业通则,血的总结)
如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留在现场在警方或押运公司支援到来之前,不下车、不交涉。
在东莞运钞车事件中,如果发生小擦碰,运钞车驶离事发地点,在前面等待公司或交警。被板砖攻击后,司机向前挪动、但不离开现场。
多次攻击后,押运人员判断势态超出常理,处于危险状态,符合用枪条件,在鸣枪警告后射击。
射击位置是押运装甲车第二排座位门上的射击孔,这个射击孔有人胸部高度,近距离无法射击嫌疑犯腿部,并且枪支是霰弹枪,上半身中弹基本无救。
另外,国际惯例,开枪事件,官方的职责是判定开枪者是否符合开枪条件、是否合法,
至于伤者的死活,不在警方考量范围。谁都知道,子弹不长眼睛,一旦开枪,中枪者的死活只能由老天决定。
总体来看,死者取死有道,押运员无错误
不管是港片还是好莱坞片,电影里抢运钞车,都有一个固定的套路:就是先制造一起事故,让运钞车停下来,押钞员被迫下车。然后的事就顺理成章。
在很多国家,即使运钞车发生任何意外,押钞员也不能打开车门。这是死规定。因此电影里被抢劫运钞车的另一个固定套路就是打开车门的押钞员总是先死。
所以啊,在事情真相大白之前,谁都不知道这个砸运钞车的人是碰瓷、抢劫、脑残或者是其他。我们一干吃瓜群众也只是在得知他不是抢劫犯,才会说出罪不致死的话。
法制之路漫漫。
作者:Aurora Borealis 来源: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