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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光:互金行业已远离监管套利时代

骑猪兜风 2016-10-25 03:46:21    200990 次浏览

◎每经记者 肖乐

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17个监管部门,分别针对其所管辖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发布了整治方案,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等重点领域将得到集中整治。

近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相比之前的监管政策,13日发布的整治规范是一套“组合拳”,影响更大。未来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会向更加集中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也会更加重视风险,“过去几年监管套利的路子再也走不通了。”

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从0到1

作为金融创新的高地,深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14年初,深圳便推出了国内首个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政策——《关于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行业风控提出了要求,提出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筹建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建立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既是自上而下,也是自下而上的需求,一方面是政府鼓励;另一方面是因为深圳的互联网金融机构非常多,迫切需要一个行业自律组织来规范企业的行为。”曾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在深圳市金融办的指导下,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2015年7月成立。截至目前,协会共有172家会员单位。

曾光告诉记者,对于数量众多且存在风险的网贷平台来说,入会有硬门槛,“我们会考察平台注册资本,派人去企业进行尽调,包括线上和线下尽调。除了事前准入门槛,协会还有事后的动态监管制度,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将予以劝退。”而持牌金融机构则可直接入会。

曾光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是一个从0到1的工作,必须要投入资源来做。目前,协会每个月都会有固定的培训、交流、座谈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行业企业间充分交流、传递政策、搜集意见和反馈信息。

“协会需要通过搜集行业企业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协助政府进行行业自律,排查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协会资源服务企业,对企业进行指导。”曾光表示。

 监管之下已有平台主动退出

互联网金融始终是风险与机遇并存,其野蛮生长的同时,相关监管政策也逐渐明朗。

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了互联网金融的合法地位。今年4月,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在全国范围启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今年8月,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贷监管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网贷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资金第三方存管等内容,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网贷机构及其业务行为。

曾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行业协会最近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便是协助政府进行风险排查。实际上,随着政策的渐次落地,行业发展正日趋理性,P2P网贷的平均综合年利率从高峰期的超过20%下降到了现在的8%左右。

来自第一网贷的数据显示,今年9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低至8.69%,环比持平,同比减少2.86%,而较2014年同期则降低了8.27%。

10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与此同时,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17个监管部门分别针对其所管辖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发布了整治方案,将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曾光认为,“前两年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大部分是在进行监管套利,监管空白的地方就冲进去做,但实际上违反了很多宗旨。例如,之前很多互联网理财机构在网上卖产品,存在两个问题,没有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的也卖出去了,很多私募产品不能在线上卖的也卖了,但是没人管理,业务也做起来了。整治办法出台之后,再走监管套利的路子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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