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山市的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中山市没有设限“本地人开车”,不过对车辆要求较高———意见稿提出车辆的销售发票金额或者评估价格不得低于18万元,这让不少网约车司机和市民直呼“门槛太高”。
网约车今后将持证上岗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了两份文件:《中山市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通告称,征求意见时间为期15天,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18时止。两份文件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驾驶员制定了准入条件,这意味着今后在中山开网约车,也需要持证上岗。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并不包括拼车、顺风车。
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驾驶员在中山市从事合法网约车服务行为须具备4项条件:驾驶员取得《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的车辆取得《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车辆须接入取得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且已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
单次营运行为须通过网约车平台线上预约、派单(或抢单)、接单,形成完整的订单流程记录以备核查,不可巡游揽客或线下接受预约载客。
网约车司机应该符合哪些条件?1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 .无暴力犯罪记录;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职业禁忌症。
车价或评估价不低于18万元
中山的征求意见稿对司机的户籍并没有做出要求,目前也没有控制数量。但是对车辆的要求引起各方关注。意见稿要求,拟从事网约经营的车辆需取得中山市机动车行驶证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标准,准入标准由中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每三年公布一次。
2016年11月1日起车辆准入标准为:初次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之日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公里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2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8万元;2年以上8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纯电动车无价格限制,但车轴距应不小于2650毫米。
网约车不得低于18万元的条件,让不少司机直呼“门槛太高”。从周边城市来看,东莞没有对车辆价格做出要求,惠州则要求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5万元。
另外,征求意稿还要求车辆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外观、颜色不可与中山市巡游出租车相似,不可安装出租车顶灯或相类似顶灯。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G B/T22485的相关要求。
网约车在中山市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起讫点一端应当在中山辖区内;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说法
中山交通运输局: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昨天,南都记者致电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对方表示由于方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目前不便进行详细回应。中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考虑各方诉求,最终形成方案。
在《中山市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向网络预约方向转型升级。鼓励出租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