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南漳县法院将一份刑事判决书送达中国联通南漳县分公司,认定毁坏联通通信光缆的高扬、胡小露、方大江有罪,各判刑十个月。自此,南漳联通与公检法紧密配合,打击破坏通信设施活动震慑犯罪行为,有了一个较好的结果。
2015年9月8日,南漳联通网络在南漳至长坪、南漳至薛坪、南漳至甘洞坪、涌泉至龙门四个方向通信光缆被人为破坏,造成南漳、保康两县共计118个基站和两个互联网核心接入层业务中断,致使网络所覆盖区域内的移动手机用户和宽带互联网用户、大客户专线用户等1万多名用户不能正常使用业务,严重影响到联通公司的企业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南漳联通一边紧急抢修(修复费用11952元),一边向南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9月9日犯罪嫌疑人高扬被抓获,9月10日胡小露、方大江到案。司法机关在联通公司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大量工作,查实了三人破坏联通光缆的犯罪事实,最终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案极大地震慑了盗毁通信光缆的行为,有力地保护了通信光缆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