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网络招聘前,或需要申请许可,招聘主体还必须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合法性,一旦违规,有可能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24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并听取经济委关于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草案将于今日进行分组会议审议。
“条例早在2013年已列入当年立法预备项目,与时俱进地修改了十多次,对比下来,第一版本的旧东西,基本不用了。”广州市人社局市场处副调研员李长友介绍,鉴于网络招聘的盛行,几易其稿的草案拟用独立条款规范网络招聘行为。
尽管如此,草案修改建议稿仍对草案提出了不少修改建议。根据草案修改建议稿,通过互联网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应当依法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并在其官方网站首页或其他互联网载体的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内容和流程、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
职位信息虚假,怎么办?草案修改建议稿拟明确,一旦未对招聘信息进行审核而予以发布,经查其内容确不真实、合法、有效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至于针对扣押求职者的身份、学历等证件或者以抵押、担保等名义向求职者收取财物的行为,草案修改建议稿拟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下一步拟评选诚信服务典型,引导求职者到诚信服务机构求职择业;对诚信等级评定较低、严重失信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实施重点监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