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兜风

3名京东员工盗取客户信息卖给诈骗犯 坑惨消费者

骑猪兜风 2016-04-25 15:14:39    200853 次浏览

京东商城3名员工越权登录公司数据库系统,非法获取京东商城客户个人信息9313条后出售给电话诈骗犯罪分子

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此案案发,是京东商城在2014年底、2015年初接到大量客户反映信息被泄露、遭遇电话诈骗的投诉,由于投诉量大,京东商城进行了自查,最终确认泄露信息系李军等3人所为,京东随即报案。

法制晚报独家获悉,3名京东员工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年。日前,有律师已准备调取刑事案卷作为证据,替消费者起诉维权。

窃取信息 京东3名物流员工出售9313条客户信息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大刑初字第146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李军、赵亮、冯春(三人均为化名)均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员工。

但李军等3人并不在北京工作,而是在江苏省昆山市工作。昆山,被媒体称为“最爱网购县级巿”。京东商城在当地建成30多万平方米的物流仓储设施,是京东商城在华东区域的电子商务总部基地。

李军的代理律师贾虹杰表示,李军等3人都是负责物流的员工,而物流部门掌握着详细的客户资料,包括客户姓名、电话、地址、何时下单、所购货物等信息。

李军、赵亮、冯春都只有初中文化,分别为1985年、1986年和1990年出生。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李军等3人通过登录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ERP办公系统(服务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非法获取京东商城客户个人信息9313条,造成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大量客户信息泄露,并将上述信息售予他人。

非法获利 从每条卖3毛钱涨到1.5元3人赚近4万元

虽然判决书中根据相关证据认定泄露京东商城客户个人信息9313条,但根据第一被告人李军的自认,他们非法获取的京东商城客户个人信息大约有近3万条

据其交代,3人总共非法获利近4万元。李军说,最初,他们是按3毛钱一条信息的价格卖,之后涨价到5毛,最后涨到了1.5元一条。李军说,他们3人通过这种方式“挣钱”,是另一个同事教的。

京东商城的客户信息系统,3人是没有登录权限的。但李军的代理律师贾虹杰表示,据他在办案过程中了解,京东商城存在有系统登录权限的员工的登录ID、密码被无系统登录权限的其他员工“共享使用”的情况。

李军被抓后交代,他们当时用的系统登录账号,是一位在昆山工作的主管的。他们用这个主管的ID登录客户信息系统,并将信息导出制成excel表格格式。虽然是越权登录并下载资料,但系统不会察觉到异常。赵亮和冯春主要负责从系统里导出数据,李军主要负责联系买家出售。

李军表示,最初3人是通过另一个同事,向收购信息的人贩卖,通过这种途径卖了3天后,3人开始自行在网上找买主。他们找到了几个QQ群,里面有人发信息称收购京东数据,他们就和对方主动联系,对方开价1元1条,但李军等人要价1.5元1条,但对方还是同意了。

贾虹杰告诉法晚记者,李军告诉他,买主都有明确的要求——只要已经在京东商城下单付款,但还没有收到货的客户个人信息。

他在办案时还了解到,很多遭诈骗的人都是被冒牌的京东客服人员谎称客户所购货物出现问题,以办理退款为由骗钱的。

被告人说 看到新闻才意识到买家是电话诈骗犯

李军坚称,自己最初真的不知道买京东数据的人是用于诈骗。对方只是告诉他们,买数据是为了群发短信、推销产品。但后来,李军意识到买家是实施电话诈骗的犯罪分子。

李军说,他有这个感觉,是因为他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关于犯罪分子利用掌握的京东商城客户个人信息,冒充京东商城客服人员对京东商城客户进行电话诈骗的新闻报道。

他说,他还特意看了新闻报道涉及的被骗时间,和他们3人卖信息的时间很相近。

他还说,找他们买信息的人总加价,最高甚至加价到4元买一条,虽然买家称买信息是为了推销产品用,但他认为用这个价格买信息用来推销产品成本太高了。

李军回忆说,2015年1月9日或10日,他对另外两个同事说“咱们停段时间别做,这事情可能没这么简单”,并解释了原因。3人从此洗手不干,有买主问,就推托说公司现在查得严。

李军被抓后很后悔。他说,如果知道买主买信息是为了从事电话诈骗,就不会卖给他们了。

法院判决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3人获刑

李军的代理律师贾虹杰表示,办案过程中他了解到,京东商城在一段时间内出现大量客户反映信息被泄露、遭遇电话诈骗的投诉,由于投诉量很大,京东商城进行了自查,由于能掌握客户全部信息的部门有限,且能查询客户信息的电脑上方都有监控探头,京东公司最终确认非法获取信息的人是李军等3人。

而从李军等3人使用的电脑导出的信息,其中的客户姓名,与投诉遭遇电话诈骗的客户姓名,部分是对应的。

2015年1月13日,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报警。随后,警方于2015年1月14日下午将李军等3人在单位抓获。

李军回忆说,被抓当天,办公区来了七八个人,几个人亮出证件说是公安局的,把他们带到京东的防损车上,然后带到当地派出所,他们问卖没卖过数据,他承认卖了。

之后,李军等3人被押回北京,羁押在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

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3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3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11月16日,大兴法院以上述罪名判处李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赵亮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冯春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军的代理律师贾虹杰介绍说,教唆李军犯罪的另一个同事,案发后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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