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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10086群发“积分兑换”诈骗短信 17名电信诈骗犯获刑

游客 2017-02-06 11:06:58    201201 次浏览

假冒10086群发“积分兑换”诈骗短信 17名电信诈骗犯获刑经警方确定为含木马病毒链接的诈骗短信。

“手机显示发送方为10086,谁知却是冒充的”。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两起使用伪基站群发短信的诈骗团伙作出判决。两个团伙采用相同手段流窜省内多市,群发含木马病毒链接的诈骗短信共计上万条,越秀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作出的司法解释,对涉案17名案犯从严判处。

假冒10086

群发诈骗短信几万条

2015年春节期间,广州市民李女士收到一条显示为“10086”发来的短信,该信息称:“尊敬的用户:您的移动积分已达到××××,可兑换人民币××元,请登录××兑换领取,逾期不予兑换!”

李女士登录了这个网址链接,点击网页上“现在就去兑换”按钮并下载了“客户端”,登录之后发现需要填写手机号和银行卡卡号、密码,当她填写完这些信息后,“客户端”却已经无法登录。之后她的手机陆续收到多条银行卡消费信息,查询发现银行卡竟被盗刷数千元。

近日,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20日,男子林某、黄某、肖某分别向被告人叶某购买植入木马病毒的网页链接,这些网页链接被伪装成中国移动公司10086的系统消息。林某、高某、谢某、肖某、苏某等人分别在广东省中山市及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天河区等地使用伪基站设备,群发显示为10086的虚假短信息,以“积分兑换现金”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点击植入木马病毒的假冒10086网页链接,非法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后通过网上消费套现等方式,盗走被害人银行卡内的款项。被告人肖某与同案人共骗取得人民币12.6万余元,被告人林某与同案人共骗取得人民币74370元。被告人黄某、林某、肖某及其同案人共同发送诈骗短信数额均超过5万条。

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8日,被告人陈某、布某、冼某、李某4人,同样采用上述作案方式,使用伪基站群发诈骗短信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的款项。

法官释法

群发5000条诈骗短信即可入罪

越秀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事先植入木马病毒的假冒“10086”网页链接诈骗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对该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即使没有骗到钱,也可能因群发诈骗信息而获刑,这对电信诈骗是一种震慑。”越秀区法院刑庭法官介绍,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该司法解释,群发5000条电信诈骗短信即可入罪,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就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次公开宣判是越秀法院自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判处的首例电信诈骗案件。

法官同时提醒,市民不要点击可疑的手机网络链接,切勿轻易输入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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