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用地使用权只有70年,一些地方甚至只有20年,那么使用权到期之后续期是否需要付费?一位温州居民就遇到了这个问题,询问当地土地部门后得知可以自动续期,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土地出让金高达数十万元。这一新闻公布之后引发了广泛争议。中国《物权法》没有明确是否需补缴费用,这就为政府部门自行解释提供了空间。一部分人主张应该无偿自动续期,即使要付费也应该是象征性的,认为《物权法》明确居民住房期满后可“自动续期”。所谓“自动续期”,应该是无偿的。参与起草《物权法》的民法专家认为,这种“自动续期”应是无偿的。即使收费,也只能是象征性的。否则,社会成本会很高,甚至危及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