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男子黄某良涉嫌诈骗罪一案开庭审理。去年年底,黄某良在广州城区多家发廊打工,以帮忙手机充电、“扫码”优惠为由大肆诈骗顾客手机,其每隔一周作案一次,被抓获时共骗得7部iphone6手机。
去年9月26日,广州市民林小姐在越秀区文明路某发廊美发,当她在洗头时,一个年轻的洗头工对她说,店里面有优惠活动,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可以打折,林小姐见对方是店里员工,就放心将自己的iphone手机交给对方,让他帮忙“扫码”。不料,该男子一去不返,再一问才知道店里根本没有“扫码”活动。林小姐和发廊员工一起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逃走的洗头工用的是假名,而且涉案发廊在招工时也没有要求对方复印身份证或者登记身份证号码。此后,每隔一周,警方就接到一起顾客在理发店被骗手机的报案。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仅越秀区的理发店就有7起顾客手机被洗头工骗走的报案。
2015年11月12日,警方终于将涉案洗头工黄某良抓获归案。黄某良21岁,户籍地为广东省电白县某村。其本人承认在越秀区的7家理发店内应聘洗头工,共诈骗得手7部iphone6系列的手机,被其以1200元左右的价格销赃。此外,他还在荔湾区诈骗某物流公司货款2240元。
17日下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黄某良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对此案当庭宣判,判决黄某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宣判后,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犯罪分子利用消费者对经营场所的信任实施诈骗,这种诈骗手段需要引起警惕。消费者自己的财物要保管好,不要轻易交予陌生人;而各类经营场所在招收员工时,也应查明身份,否则若造成刑事案件,店家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