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健林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人称,今年11月12日,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发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一文。
该文假冒王健林名义,发表“淘宝的推出无疑于扼杀中国很多产业的创新力……”“小商家将会全部死光,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淘宝小店将会死光,剩下百分之十的淘宝大商家出现绝对的超级价格战,恶性循环”“如同一个专家,但是他也是一个毁灭家,他利用人类的贪婪”等谬论,并称淘宝“让不诚信的行业疯狂生长”“误导年轻人”令“国税枯竭”等。该文发出3天,阅读量就突破10万,点“赞”数近万个。
王健林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令本来不断践行“互联网 ”的王健林身心俱疲、精神受创,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庭上,被告方代理人辩称,涉案文章是从网络上转载和复制的。涉案文章的原文转载标题为《:淘宝不死,中国不富,一切回到解放前》,因基于对王健林意见的理解,被告才将文章冠以王健林的名义,但其主观并无恶意。面对1000万余元的索赔,被告代理人认为王健林并无证据证明其有相应损失。
据了解,在涉案文章发出后,“顶尖企业家思维”即发文向王健林致歉。
该案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将接受庭外调解。